抽象类适用于不能实例化、需强制子类实现特定方法且有共用逻辑的场景;普通类则必须可实例化,不强制子类重写方法,适合独立对象或工具类。

抽象类和普通类的选择,关键看这个类是否需要被实例化,以及它在设计中承担的角色。
看是否允许直接创建对象
如果一个类在逻辑上不完整,不能独立存在,比如“动物”本身不能实例化,只有“狗”“猫”才能,那就该定义为抽象类。普通类则必须能直接 new 出对象,否则编译会报错。
- 抽象类用 abstract class 声明,可以含抽象方法(没方法体),也可以有具体方法和字段
- 普通类用 class 声明,所有方法都必须有实现(构造器、普通方法、静态方法等)
- 抽象类不能 new,只能被继承;普通类可 new,也可被继承(除非加 final)
看是否要强制子类统一行为规范
当多个子类必须实现某套相同的操作(比如“启动”“停止”“获取型号”),但每个子类实现方式不同,就适合在抽象类中定义抽象方法。这样编译器会强制子类重写,避免遗漏。
- 例如:抽象类 Vehicle 定义 abstract void start(),子类 Car、Bike 都得自己写 start 的逻辑
- 普通类做不到这种“强制实现”,它只能提供默认实现,子类可覆盖也可不覆盖
- 接口也能强制规范,但抽象类还能提供共用代码(如公共字段、工具方法),接口不能有实例字段(Java 8+ 可有 static/final 字段)
看是否需要共享状态或基础功能
抽象类可以有构造器、成员变量、protected 方法,适合做“模板基类”。比如数据库操作的 BaseDao,封装了 getConnection、close 等通用逻辑,子类只需专注 SQL 和结果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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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类虽然也能复用,但无法约束子类必须扩展它
- 抽象类天然体现“is-a”关系,且支持代码复用 + 行为契约,比单纯继承普通类更清晰
- 如果只是工具集合(无状态、全是 static 方法),用普通类或工具类更合适,不必抽象
基本上就这些。不复杂但容易忽略:抽象类不是为了“看起来高级”,而是为了解决“不能实例化 + 需要统一约束 + 有共用逻辑”这三个实际问题。选错了,后期要么改起来费劲,要么设计松散难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