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异常处理核心是:异常仅用于真正异常场景,禁用作流程控制;检查型异常处理可恢复外部问题,运行时异常须前置校验规避;高频路径避免抛异常,敏感操作需显式失败反馈与安全兜底。

Java异常处理不能只图代码简洁或一味吞掉异常,关键是在性能敏感路径上避免滥用异常机制,同时确保安全边界不被绕过。核心原则是:异常用于真正异常的情况,而非流程控制;敏感操作必须有明确的失败反馈和防护兜底。
异常分类要清晰,运行时与检查型各司其职
检查型异常(Exception及其子类,除RuntimeException外)强制调用方处理,适合可预期、需恢复的外部问题,比如文件不存在、网络超时。运行时异常(RuntimeException及其子类)代表程序逻辑错误,如空指针、数组越界,不应被捕获后静默吞掉,而应通过校验前置规避。
- 对IO、数据库、HTTP等外部依赖,优先用检查型异常或封装成业务异常,让调用方决定重试、降级或告警
- 禁止用try-catch包裹大量正常逻辑来“代替if判断”,例如用catch NumberFormatException代替String.matches("\\d+")校验数字格式
- 自定义异常建议继承RuntimeException(无检查压力)或Exception(需强制处理),但不要混用——同一模块内异常语义要统一
高性能场景下,避免在循环或高频路径中抛异常
异常对象创建、堆栈填充、JVM解析开销显著高于普通对象。在日志解析、JSON反序列化、协议编解码等高频环节,应优先使用预校验+返回值模式替代异常驱动流程。
- 例如解析时间字符串:先用DateTimeFormatter.parseUnresolved()试探,成功再构建对象;而不是直接parse()然后捕获DateTimeParseException
- 集合取值前用containsKey()或isEmpty()判断,而非依赖get()返回null后抛NPE再捕获
- 若必须抛异常(如参数非法),确保只在入参校验失败时发生一次,不在内部循环中重复触发
安全兜底不可少,敏感操作必须显式失败反馈
涉及权限校验、资金操作、数据删除等动作,绝不能因异常未捕获导致“静默跳过”。即使上层忽略异常,也要通过日志、监控、事务回滚等方式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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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service方法入口加@Valid或手动校验DTO,非法参数立即抛IllegalArgumentException并记录warn日志
- 数据库更新后检查updateCount == 0,补抛OptimisticLockException或DataNotFoundException,防止“更新了0行却认为成功”
- 涉及密码、token、密钥的操作,异常中严禁打印原始值,日志脱敏用"***"代替,且异常消息不暴露内部结构(如不写“BCrypt hash长度不足60”)
异常链路要可追溯,但别过度包装
保留原始异常的cause很重要,但每层都new RuntimeException(e)会丢失上下文信息。推荐用构造函数带message+cause的方式增强可读性,而非无意义嵌套。
- 底层抛出IOException,中间层可包装为StorageException("上传文件到OSS失败", e),既说明业务含义,又保留根因
- 避免连续三层都做类似包装,导致getCause().getCause().getCause()才能看到原始异常
- 异步线程、定时任务、Filter拦截器中发生的异常,务必用统一异常处理器捕获并上报,不能任其丢失
基本上就这些。异常不是bug的遮羞布,也不是性能的绊脚石——用对地方,它就是系统稳定和安全的守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