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重是浏览器按(a,b,c,d)四元组逐位比较的数值,a为内联样式数,b为ID个数×100,c为类/属性/伪类个数×10,d为元素/伪元素个数,继承样式权重为0,冲突时仅当四元组完全相等才按书写顺序决定。

别硬记数字,先搞懂权重是怎么“算出来”的——它不是抽象概念,而是浏览器实实在在执行的一套比较逻辑。
权重本质是四位数比较(a,b,c,d)
每个选择器都会被拆解成一个四元组(a,b,c,d),浏览器从左到右逐位比大小:
-
a:内联样式数量(
style="..."),有则为1,否则0 -
b:ID选择器个数(如
#nav),每个+100,但只计数量,不叠加 -
c:类/属性/伪类个数(如
.btn、[type]、:hover),每个+10 -
d:元素/伪元素个数(如
div、::before),每个+1
例如:#header .nav-item.active:hover → b=1, c=2, d=1 → 实际比较值是 (0,1,2,1);article ul li a → b=0, c=0, d=4 → (0,0,0,4)。前者胜出,因为b位1>0。
别被“嵌套深=权重高”骗了
深层结构本身不提升权重。比如.modal .content .text span em只是d=5,总权重才5;而一个#user-name的b=1,权重就是100,直接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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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代选择器(空格)和子选择器(
>)只影响匹配范围,不改变权重计算方式 -
nav > ul > li > a和nav ul li a权重完全一样(都是d=4),只是前者更严格限制层级 - 真正拉高权重的,永远是ID、类、伪类这些“类型”,不是“层数”
继承来的样式没有权重
父元素设的color或font-size传给子元素,属于“继承值”,它的权重是0。哪怕父选择器是#app(权重100),子元素只要写一行p { color: red; }(权重1),就立刻覆盖。
- 不要指望靠父级高权重让子元素“自动变色”,该写的规则得直接写在目标元素上
- 想复用?用类名统一控制,比如给所有需要强调的文本加
.highlight,而不是依赖.section h2层层透传
冲突时,顺序只是“最后的裁决者”
只有当两个选择器的(a,b,c,d)完全相等,浏览器才看谁写在后面。比如:
-
.btn.primaryvs.btn:focus→ 都是c=2 → (0,0,2,0),后写的生效 -
.card .title(c=2)vs.sidebar-title(c=1)→ 前者胜出,跟位置无关
所以,靠“把新样式放最后”来覆盖旧样式,本质是在赌权重碰巧相等——这不可靠,也不可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