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为近亲属支付医疗费用,需满足共济对象已参保、双方开通医保钱包、建立共济关系、规范使用资金及可随时解绑调整等五项条件。

如果您希望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异地的家人支付医疗费用,但不确定是否支持跨省操作,这通常是因为不了解最新的医保共济政策。以下是关于医保个人共济账户跨省使用的详细说明:
一、确认共济对象资格
跨省共济仅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且被共济人必须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近亲属范围依据《民法典》规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医保钱包”功能页面。
2、查看本人参保状态是否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确认拟共济的家人是否已在当地正常参保,并获取其医保卡号或身份证信息。
4、被共济人未参保或参保状态异常将无法建立共济关系。
二、开通双方医保钱包
医保钱包是实现跨省共济的技术载体,共济人与被共济人均需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开通该功能,才能完成资金授权与使用。
1、共济人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医保钱包”,按提示完成身份认证并开通钱包。
2、被共济人同样需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开通本人医保钱包,可由家人协助操作。
3、未开通医保钱包的一方将无法接收或使用共济资金。
三、建立跨省共济关系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异地近亲属建立共济授权,设定可用额度,实现账户资金定向共享。
1、在App“医保钱包”界面点击“共济授权”或“添加共济成员”。
2、输入被共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并选择亲属关系类型。
3、设置本次共济的额度上限(系统可能有单日或单笔限制)。
4、完成人脸识别及电子承诺书签署,提交申请。
5、共济关系建立成功后,所设额度将从共济人账户中暂时冻结。
四、被共济人使用共济资金
被授权人在异地就医购药时,可直接使用共济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费用,无需垫付后再报销。
1、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挂号或结算时,出示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
2、系统自动识别其已绑定的共济关系,并优先使用共济钱包中的资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3、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或医用耗材时,同样可通过医保码调用共济资金。
4、共济资金不可用于非医疗类消费,也不可用于支付统筹基金应承担的部分。
共济关系可由任意一方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随时解除,未使用的额度将自动返还至原共济人账户。 1、共济人登录App,进入“医保钱包”-“我的共济成员”列表。 2、选择需要解除关系的亲属,点击“解除共济”并确认。 3、如仅需调整额度,可点击“修改额度”,重新设定新的可用金额。 4、当共济人或被共济人医保关系转移、停保或注销时,共济关系将自动终止。五、解除共济关系或调整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