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类引用可指向子类对象,本质是类型系统基于is-a关系的强制保障;编译期只允许调用父类声明的方法,子类特有方法需向下转型并检查类型;方法重写在运行时动态调度,字段访问和静态方法则按声明类型绑定。

父类引用能指向子类对象,本质是类型兼容 + 运行时动态绑定
这不是语法糖,也不是编译器“通融”,而是 Java 类型系统基于 is-a 关系的强制保障:只要 Dog extends Animal,那每个 Dog 实例就天然满足 Animal 的契约。编译器允许 Animal a = new Dog(),因为它静态检查到子类完整实现了父类声明的所有公开接口(方法签名、可见性),不会出现“调用不存在的方法”这种编译错误。
为什么不能调用子类特有方法?编译期只认左边类型
当你写 a.bark()(而 bark() 只在 Dog 里定义),编译直接报错:cannot resolve method 'bark()' in 'Animal'。因为编译器只看变量声明类型(Animal),不关心右边实际是哪个子类。它只放行 Animal 类中已声明的方法——哪怕运行时那个对象其实是 Dog。
- 想调用子类独有方法,必须先向下转型:
((Dog) a).bark() - 但强制转型有风险:如果
a实际指向的是Cat,就会抛ClassCastException - 安全做法是先用
instanceof检查:if (a instanceof Dog d) { d.bark(); }(Java 14+ 模式匹配语法)
方法调用走的是“运行时决定”,不是“声明时决定”
这是多态真正起作用的地方。即使 a 是 Animal 类型,只要 a.makeSound() 被子类重写了,JVM 就会在运行时查该对象的实际类(Dog),然后调用 Dog.makeSound() —— 这叫动态方法调度(dynamic method dispatch)。
本文档主要讲述的是Delphi语言参考;Delphi是一种结构化、面向对象,类型强健,编译执行的高级语言,其object pascal的语法规范具有易读性好、编译快速、多单元的模块化程序设计等优点。 Delphi技术Borland的组件框架和快速开发环境。大多数情况下,本语法指引假设你使用的是Borland的开发工具。希望本文档会给有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过来看看
class Animal {
void makeSound() { System.out.println("Some sound"); }
}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
@Override
void makeSound() { System.out.println("Bark"); }
}
Animal a = new Dog();
a.makeSound(); // 输出 "Bark",不是 "Some sound"
注意:这个机制只对 override(重写)有效,对 overload(重载)或 static 方法无效——后者在编译期就绑定了声明类型。
常见误判点:这不是对象复制,也不是类型转换
Animal a = new Dog() 不会创建两个对象,也不改变原始 Dog 实例;它只是让一个引用变量 a 指向已存在的 Dog 对象内存地址。所谓“向上转型”(upcasting)是自动、安全、无开销的,因为子类对象本就包含了完整的父类结构(字段 + 方法表入口)。真正容易出错的是反向操作:向下转型失败、忽略 final 方法不可重写、误以为字段也有多态(字段访问永远看声明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