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访问修饰符中protected权限是“包内+子类(无论是否同包)”,访问时调用方必须是声明类的子类且代码在子类内部;default为包级可见;非静态内部类可访问外部类private成员,因编译器生成桥接方法。

Java 的访问修饰符直接决定类成员能否被其他类访问,不是“能不能写出来”,而是“编译器是否允许你这么用”。private、default(包级)、protected、public 四种修饰符中,protected 最容易误解——它既不是“子类专用”,也不是“包内通用”,而是“包内 + 子类(无论是否同包)”的组合权限。
为什么 protected 成员在不同包的非子类里访问会报错?
这是最常踩的坑:以为只要加了 protected 就能在任意地方通过子类间接访问父类成员。实际上,Java 规定:访问 protected 成员时,调用方必须是该成员声明类的子类,且访问行为必须发生在子类内部(或其子类内部)。外部类即使持有子类引用,也不能借道访问父类的 protected 字段或方法。
- 错误示例:
SubClass obj = new SubClass(); obj.protectedField = 1;—— 合法,因为obj是SubClass实例,且赋值发生在SubClass内部或其子类中 - 错误示例:
OtherClass(不同包、非子类)中写subObj.protectedMethod()—— 编译失败,哪怕subObj是子类实例也不行 - 关键点:
protected控制的是“谁可以写这行访问代码”,而不是“谁的对象能被访问”
default(无修饰符)的实际作用域是包,不是“当前类”
很多人误以为不写修饰符就只是“本类可用”,其实 default 成员对整个包可见,包括包内所有类(无论是否继承关系)。这点和 private 有本质区别。
- 场景:工具类
StringUtils.java中定义static final String DELIMITER = ",";(无修饰符),同一包下所有类都能直接用StringUtils.DELIMITER - 风险:如果项目按功能分包但没严格隔离,
default成员可能意外暴露给不该访问的类 - 对比:
private static final才真正限制为仅本类可见;若想对外提供但限制范围,应显式用public+ 接口抽象
内部类如何影响访问权限判断?
非静态内部类(inner class)天然拥有对外部类所有成员的访问权,包括 private。这不是绕过访问控制,而是编译器在生成字节码时自动插入了桥接方法(bridge meth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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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Outer {
private int secret = 42;
class Inner {
void reveal() {
System.out.println(secret); // ✅ 合法,编译器生成了 access$000(Outer) 方法
}
}
}
- 注意:这种访问只适用于“同一个 .java 文件中定义的内部类”;来自其他文件的独立类(哪怕名字叫
Outer$Inner)无法访问Outer.private - 静态内部类(
static class)不享有此特权,它和普通类一样受常规访问规则约束 - 反射仍可突破这些限制,但那是运行时行为,编译期访问检查照常执行
真正难处理的不是记清四种修饰符的定义,而是理解 Java 访问控制始终以“源码中访问语句所在的类 + 声明位置 + 继承关系”三者共同判定。一个 protected 方法在子类中可调用,在子类的内部类中也可调用,但一旦被提取到独立的工具方法里,哪怕参数类型是子类,也立刻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