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优先用接口声明行为契约,仅当存在“is-a”关系且需复用具体实现时才用继承;密封类可安全管控继承范围,组合则用于“has-a”关系。

什么时候该用继承而不是接口
当子类和父类之间存在明确的“is-a”关系,且需要复用具体实现(比如字段、非抽象方法、构造逻辑)时,继承更合适。Java 中 extends 只能单继承,所以这个选择会锁死类的上层结构。
常见错误是为了一点共用代码强行设计父类,结果导致后续扩展困难——比如把 Animal 设计成具体类,再让 Dog 和 RobotDog 都去继承它,后者根本不是生物,却被迫套进同一套生命周期方法里。
- 适合继承的场景:
ArrayList继承AbstractList(复用迭代器、size()等通用逻辑) - 避免继承的信号:父类里出现大量
throw new UnsupportedOperationException()方法 - 若只共享行为契约、不共享状态或实现,优先考虑接口
接口中 default 方法不是“多继承”的捷径
default 方法确实允许接口提供实现,但它不能访问实例字段,也不能调用 super 调用父接口的同名方法(Java 不支持接口继承链上的 super 调用)。它本质是契约的“可选实现”,不是真正的复用机制。
滥用 default 会导致接口职责膨胀,比如在 Comparable 里加 default sort(),这就越界了——排序是集合行为,不该由单个可比较对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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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用法:
Collection接口的stream()、parallelStream() - 危险信号:一个接口里有超过 2 个
default方法,且它们相互调用 - 注意冲突:如果类同时实现两个含同名
default方法的接口,必须显式重写该方法,否则编译报错class inherits unrelated defaults for method
组合优于继承,但接口不是组合的替代品
组合解决的是“has-a”或“uses-a”关系,比如 Car 持有 Engine 实例;而接口解决的是“can-do”能力声明,比如 Car implements Drivable, Insurable。两者定位不同,常一起使用。
典型误用是用接口模拟状态继承:定义 HasName 接口并配上 getName() 和 setName(String),再让几十个类都实现它——这其实是在重复定义字段,应该用抽象基类或组合一个 NameableComponent。
- 接口应聚焦行为契约,而非数据结构:用
Readable而不是HasBuffer - 组合对象可实现多个接口,天然支持能力叠加,比如
FileReader implements Readable, Closeable - 若组合对象本身需被统一处理(如所有“可关闭资源”),仍要靠接口统一类型,而不是靠继承强制归类
Java 17+ 密封类(sealed classes)正在改变继承设计权衡
当继承不可避免,又想限制子类范围(比如只允许 Circle、Rect、Triangle 扩展 Shape),sealed 类比开放继承 + 文档约束更可靠。它让继承关系变成显式白名单,配合 permits 关键字,在编译期就防止非法子类。
这时候接口反而退居二线:你不再需要靠 Shape 接口来统一多态入口,因为 sealed class Shape 本身已具备类型安全的多态能力;接口更适合补充额外能力,比如 Shape extends Serializable, Comparable。
- 密封类不能和
final或non-sealed同时修饰,语法错误会直接报illegal combination of modifiers - 子类必须显式用
extends或implements声明,并出现在permits列表中 - 如果未来要新增子类,必须修改父类源码(这是设计意图,不是缺陷)
public sealed abstract class Shape
permits Circle, Rect, Triangle {
public abstract double area();
}
继承与接口不是二选一的选择题,而是分层协作工具:接口划清能力边界,继承(尤其是密封继承)管理结构演化,组合落实具体职责。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把接口当成“轻量级继承”来用,结果让接口承担了本该由类层次或组件模型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