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需按争议事项准备证据:一、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等用工关系证明;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工资支付凭证;三、钉钉考勤记录等考勤材料;四、微信工作沟通录屏或公证截图;五、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均须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如果您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但不确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工作时间或用人单位违法事实,则需根据具体争议事项整理相应证据。以下是劳动仲裁中常见且关键的证据类型及其收集要点:
一、劳动合同及用工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力的书面依据;若未签订书面合同,其他能体现用工管理实质的材料也可作为佐证。
1、提供完整签署的纸质或电子版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如无合同,可提交入职登记表、员工工牌、社保缴费记录、个税缴纳凭证;
3、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通知书、调岗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加盖公章的文件;
4、注意:所有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提交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工资支付凭证
工资条、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可反映实际发放金额、周期及主体,用于证明工资标准、是否足额及时支付。
1、打印近12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标注每笔工资入账时间及备注栏中的“工资”字样;
2、保存用人单位通过微信、支付宝发放工资的完整聊天截图,包括对方账号名称、转账时间、金额及附言;
3、如公司统一制作纸质工资条,应保留签字页或盖章页;
4、银行流水须显示付款方户名,若为个人账户代发,需同步提供该人员系公司财务或负责人身份的佐证。
三、考勤记录
考勤数据是认定工作时间、加班事实及缺勤责任的关键依据,尤其在主张加班费或旷工争议中具有决定性作用。
1、导出钉钉、企业微信、指纹机等系统生成的考勤报表,确保含员工姓名、日期、上下班时间、异常状态标记;
2、如使用纸质打卡表,需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公司盖章;
3、自行记录的考勤本需与其他证据(如工作成果提交时间、监控录像)形成印证;
4、仅单方制作且无用人单位确认的打卡截图或手写记录,证明力较弱,须配合其他证据链使用。
四、工作沟通与管理记录
微信、QQ、邮件、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中留存的工作安排、任务布置、绩效反馈等内容,可反映实际用工管理状态及争议起因。
1、对涉及辞退、调岗、降薪、拒付工资等内容的聊天记录进行全程录屏或公证保全;
2、截取完整对话界面,包含对话人昵称/备注名、头像、时间戳及上下文,避免仅截取孤立语句;
3、将原始载体(手机)带至仲裁庭,以便当庭查验聊天对象真实身份;
4、删除后恢复的数据不具合法性,未经公证的截图易被质疑真实性,建议优先采用腾讯电子签、区块链存证等合规方式固定。
五、其他辅助性证据
在缺乏直接证据时,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工作成果文件等可补强证明力,但需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1、录制与主管协商工资、离职补偿等关键谈话时,应清晰表明时间、地点、双方身份及谈话目的;
2、邀请在职同事作证需提前向仲裁委提交证人出庭申请,并说明其知晓案件主要事实;
3、提交项目文档、审批流程截图、客户对接邮件等,须体现本人署名、岗位职责及完成时间;
4、录音不得以窃听、诱导方式取得,环境嘈杂、内容模糊、无法识别对话人身份的音频不予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