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口应由调用方定义并持有,实现方仅实现且不反向依赖;接口包路径属调用方,禁止暴露实现细节、框架注解及运行时反射注入,参数宜封装为DTO,粒度按业务变化原因聚合。

接口本身不降低耦合,用错方式反而加重依赖——关键在谁定义接口、谁实现、谁持有引用。
接口定义方必须是调用方(稳定方),而非被调用方
常见错误是让服务提供者(比如 PaymentService)自己定义 IPayment 接口,再让上层模块去依赖它。这导致上层被绑定在具体实现的抽象上,违反“依赖倒置”。正确做法是:订单模块(调用方)定义 IChargeProcessor,支付模块只实现它,且不反向引用订单代码。
- 接口包路径应归属调用方模块,例如
com.example.order.contract,而非com.example.payment.api - 编译期检查:若支付模块的
pom.xml里声明了对订单模块的compile依赖,说明定义权错了 - IDE 中 Ctrl+Click 接口名,跳转目标应在调用方工程内,而不是实现方
避免在接口中暴露实现细节(如异常类型、返回值包装类)
接口方法抛出 AlipayApiException 或返回 AlipayResponseDTO,等于把支付宝 SDK 的细节泄漏给所有调用者,后续切换微信支付时需改接口、改所有实现、改所有调用点。
- 统一用业务语义异常:只抛
PaymentFailedException,由实现类内部转换原始异常 - 返回值用最简 POJO,如
ChargeResult(含success、traceId、message),不带三方字段 - 不要在接口里加
@RequestBody、@JsonIgnore等框架注解——那是实现层的事
运行时注入必须通过构造器或 setter,禁用 ServiceLoader 或静态查找
用 ServiceLoader.load(IChargeProcessor.class) 或 ContextHolder.getBean(IChargeProcessor.class) 会隐式引入容器耦合和反射风险,测试时无法干净替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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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ing 场景下,用构造器注入:
public OrderService(IChargeProcessor processor) - 非 Spring 场景(如 CLI 工具),手动 new 实例并传入:
new OrderService(new WechatChargeProcessor()) - 禁止在接口实现类里调用
System.getProperty("payment.type")做分支判断——逻辑应上移到组合层
接口粒度要匹配“变化原因”,不是越小越好
把 charge()、refund()、query() 拆成三个接口看似更正交,但实际中它们总是一起变更(比如都增加风控参数),结果要同步改三个接口、三个实现、三处注入,反而提高维护成本。
- 按业务能力聚合:一个
IPaymentProcessor覆盖完整支付生命周期 - 按部署边界划分:如果退款走独立服务,再单独抽
IRefundService,否则保持同接口 - 接口方法参数建议用单个
ChargeRequest对象,而不是 5 个原始参数——便于后续扩展字段且不破坏签名
最难的不是写接口,而是说服团队接受“接口属于使用者”这个反直觉规则;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接口一旦发布,修改成本远高于实现类重构——所以定义前多画一次时序图,比写十行实现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