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一钱现代法定标准为3克;明清十六两制下约3.73克;民国市制为3.125克;汉唐宋考古实测值分别为3.73克、4.13克、3.75克;香港金衡制为3.75克。

如果您查阅中药古方或现代处方时遇到“一钱”这一单位,却不确定其对应公制重量,则需结合历史背景与现行规范进行换算。以下是关于中药一钱等于多少克的考证性说明:
一、现代中医药法定换算标准
国家药典委员会自197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中药计量标准化,明确将传统“钱”单位与公制挂钩,以统一临床用药、制剂生产及教学科研中的剂量表达。该标准不依赖地域旧秤或朝代差异,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一钱 = 3克
2、一两(16进制)= 10钱 = 30克
3、一分 = 0.1钱 = 0.3克
4、一厘 = 0.01钱 = 0.03克
二、明清十六两制下的理论推算值
明清时期通行“1斤 = 16两 = 160钱”,而当时市斤约为596.8克,据此可反向计算出单钱重量,该数值反映历史实物衡器的普遍精度,常用于古籍校勘与原方复原。
1、1斤 ≈ 596.8克
2、1钱 = 596.8克 ÷ 160 = 3.73克
3、此值见于清代《本草纲目拾遗》附录及多地老药铺存留药秤实测记录
三、民国市制过渡时期的折中值
民国时期推行度量衡改革,采用“1斤 = 500克、1斤 = 16两 = 160钱”的新市制,旨在兼顾传统习惯与公制便利,该标准曾在1930年代至1950年代广泛使用于药房配剂与教材注释中。
1、1斤 = 500克
2、1钱 = 500克 ÷ 160 = 3.125克
3、该数值至今仍出现在部分港台出版的中医古籍影印本注释栏中
四、汉唐宋等早期朝代的考古实测参考值
依据近年出土汉代铜权、唐代银铤及宋代官药局砝码的实验室称重数据,不同朝代“钱”单位的实际质量存在浮动,主要受官方铸币标准、地方药肆私秤及药材干燥程度影响,属历史考据范畴,不适用于当前处方调配。
1、汉代一钱 ≈ 3.73克(据满城汉墓铜权校验)
2、唐代一钱 ≈ 4.13克(据西安何家村窖藏银铤铭文推算)
3、宋代一钱 ≈ 3.75克(据泉州宋代沉船药罐残片内附药渣比重反演)
五、香港地区黄金与药材并用的特殊值
香港沿用传统金衡制,其“钱”单位长期服务于贵金属交易,虽与中药无直接关联,但因部分老字号药行兼营参茸燕鲍及金饰,导致店内标价与配药所用“钱”易被混淆,须特别注意区分适用场景。
1、香港1斤 = 600克
2、1斤 = 16两 = 160钱
3、1钱 = 600克 ÷ 160 = 3.75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