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须自行办理社保参保缴费,具体包括:一、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登记开通个人账户;二、自主选择养老医疗险种及缴费基数档次;三、通过税务端线上缴费并保存完税证明;四、可选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缴费;五、每月核对缴费到账状态。

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与缴费,无法通过单位代缴,其缴费方式、档次选择及操作流程与职工不同。以下是个人自助完成社保缴纳的具体方法:
一、确认参保地与开通个人缴费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持有有效居住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开通个人社保缴费账户,方可进行后续自助缴费。未完成登记则无法进入缴费系统。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参保地所属街道/乡镇社保所或区级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2、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申请表》,签署《自愿参保承诺书》。
3、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现场生成个人社保编号,并开通“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登录权限及电子社保卡绑定功能。
二、选择缴费基数与险种组合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养老和医疗两项险种的缴费档次,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确定,不同档次对应不同月缴费金额,直接影响未来待遇水平。
1、登录参保地省级人社厅官网或“掌上12333”APP,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设置”模块。
2、查看本年度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例如:2025年度下限为4582元/月,上限为22910元/月)。
3、在允许范围内选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60%、80%、100%、200%档),同步选择是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地区强制捆绑,部分可单独选缴)。
4、系统自动计算当月应缴金额并生成缴费档次编码,确认后提交保存。
三、通过税务端完成线上缴费
自2021年起,全国多数地区已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缴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所有缴费必须通过税务指定渠道完成,不再由社保机构直接收款。
1、打开“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
2、选择缴费所属期(支持补缴近36个月)、险种类型(养老/医疗/合计)、缴费档次编码。
3、核对系统显示的应缴金额(含单位划转部分已折算为个人承担比例),确认无误后跳转至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支付界面。
4、完成支付后,页面即时生成《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可下载PDF存档;该凭证即为法定缴费凭证,务必保存至少10年。
四、使用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缴费
对于不熟悉线上操作或网络条件受限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前往已签约合作银行(如工行、农行、邮储等)网点,通过柜面或智能柜台完成实时缴费,资金即时划入国库。
1、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需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提供身份证原件。
2、在柜面或自助终端选择“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输入个人社保编号或身份证号调取应缴信息。
3、核对缴费月份、险种、金额,确认后刷卡/扫码支付;银行当场打印《社保缴费回执单》,加盖银行业务章方为有效。
4、部分城市支持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布设的税务自助终端机操作,流程与银行终端一致。
五、按月核对缴费状态与电子凭证
缴费成功不代表数据实时同步至社保系统,需定期查验个人账户到账情况,避免因系统延迟或批次处理导致权益记录缺失。
1、每月10日后,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使用电子社保卡实名认证,进入“社保查询”→“缴费记录查询”。
2、逐条核对“缴费年月”“险种”“实缴金额”“到账状态”字段,重点确认状态是否为“已到账”而非“已申报”或“处理中”。
3、若发现某月显示“未到账”,立即持《税收完税证明》或《缴费回执单》原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提交“缴费到账核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