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发须提交五类材料并履行法定程序:一、下载填写并双面打印《补发换发申请表》两份,贴照片、手写签名;二、按发证层级在指定报刊刊登含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及“声明作废”的遗失声明,保留原件或高清扫描件;三、由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或无此表的书面证明;四、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变更证明(如适用)、两张合规小二寸白底照片;五、通过EMS寄送纸质材料至原发证机关,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委托代办需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如果您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但不慎遗失,需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则必须按规范提交完整材料并履行法定程序。以下是证书遗失补发所需的申请材料及对应操作步骤:
一、准备《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该表是补发申请的核心依据,须从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常见问题24”的附件下载,确保使用最新官方版本。表格信息必须与原证书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或手写增删,否则将导致退回重填。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入“咨询服务”→“常见问题24”,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使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认定机构、认定时间等全部字段,字迹清晰、无错漏。
3、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小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4、本人在“申请人签字”栏手写签名,不得代签或打印签名。
5、表格一式两份,每份均需贴照片并签名,不可复印替代。
二、办理报刊遗失声明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登报是法定公示程序,用于向社会公告证书作废,防止被冒用。声明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缺此环节不予受理补发申请。
1、确认发证层级: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在覆盖当地区县的公开发行报刊(如《XX县日报》《XX区晚报》)刊登;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须在覆盖全市范围的报刊(如《呼伦贝尔日报》《韶关晨报》)刊登。
2、声明内容必须包含三项要素:持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并明确标注“声明作废”字样。
3、保留刊登当日报纸原件一份,或清晰拍摄整版报纸含刊号、日期、声明内容的高清照片,作为材料附件提交。
三、获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该表是教师资格认定原始档案凭证,其复印件需具备法律效力,仅凭个人复印无效,必须由档案保管单位核验并加盖红色公章。
1、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局人事科、学校档案室),申请调阅并复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复印件上须由档案保管单位经办人手写注明“与原件相符”,签署姓名、注明复印日期,并加盖单位档案专用章或行政公章。
3、若档案中未查到该表,须由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注明“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或登报声明该表遗失(声明格式同证书遗失声明)。
四、整理身份与照片材料
身份真实性与照片合规性是制证基础,所有证件照必须满足统一技术标准,身份证件须确保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未变更。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如身份证已变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须同步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2、准备近期小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尺寸为35mm×45mm,头部占照片高度2/3,露额露耳,无边框、无修图,与《补发换发申请表》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3、照片背面底部用铅笔轻写姓名,避免油墨渗透影响成像质量。
五、提交申请材料
补发申请实行“全程网办+邮寄为主、现场为辅”模式,材料完整性与提交方式直接影响办理时效,须严格区分原件与电子件要求。
1、将《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纸质件(一式两份)、登报原件或高清扫描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所有纸质材料,统一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原发证机关指定窗口(例如: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
2、身份证正反面高清扫描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盖章扫描件、登报声明扫描件等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如xsk2025@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教师资格证补发申请”。
3、如委托他人代办,须额外提供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号)、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按指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