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ends是Java中声明单继承关系的关键字,只能跟一个类名,子类默认隐式继承Object;构造器不被继承,子类必须显式或隐式调用父类构造器;重写需满足访问权限、返回类型等条件,且不能继承final类或private方法。

extends 用于声明类继承关系
Java 中 extends 是唯一用来表示「单继承」的关键字,只能出现在类定义的头部,紧接在类名之后、类体之前。它明确告诉编译器:当前类是某个已有类的子类,将复用父类的非私有成员(字段、方法)并可重写其行为。
常见错误是试图用 extends 继承多个类(如 class A extends B, C),这会直接报错 error: class A inherits from multiple classes —— Java 不支持多继承,只能通过 implements 实现多个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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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ends后只能跟一个类名(不能是接口、不能是泛型类型变量) - 如果类没写
extends,默认隐式继承Object - 构造器不会被继承,但子类构造器必须显式或隐式调用父类构造器(通过
super(...))
子类如何正确调用父类构造器
只要父类没有无参构造器,子类就必须在自己的构造器第一行用 super(...) 显式调用父类存在的构造器。否则编译失败,报错类似 error: constructor Parent in class Parent cannot be applied to given types。
例如父类只有 Parent(String name),子类写 public Child() { } 就会出错;必须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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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Child() {
super("default");
}
- 若父类定义了任意构造器(哪怕只有一个带参的),编译器就不会再自动合成无参构造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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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必须是子类构造器的第一条语句 - 不能在普通方法里用
super()调用父类构造器 —— 只能在构造器中用
继承后方法重写(Override)的限制条件
子类用相同签名重新实现父类的非 private、非 static、非 final 方法时,才算重写(Override)。此时 extends 提供了基础前提,但重写本身受访问权限和返回类型约束。
典型陷阱是把重写写成重载(Overload):比如父类方法是 void print(String s),子类写了 void print(Object o) —— 这不是重写,而是新增方法,extends 没带来预期的行为替换效果。
- 子类方法访问修饰符不能比父类更严格(如父类是
protected,子类不能是private) - 返回类型可以是父类返回类型的子类型(协变返回类型),如父类返回
Object,子类可返回String - 抛出的检查异常不能比父类方法更多(只能减少或不变)
为什么不能用 extends 继承 final 类或 private 方法
final 类(如 String、Integer)被设计为不可继承,任何尝试 class MyString extends String 的代码都会在编译时报错:error: cannot inherit from final String。这是语言强制的安全机制。
而 private 方法虽然存在于父类中,但子类根本“看不见”,自然无法重写或直接调用 —— 它们不属于继承的可见成员。子类里同名方法只是独立的新方法,和父类 private 方法毫无关系。
- 想复用
private逻辑?只能靠父类提供非private的公开方法来间接调用 -
static方法也能被子类“同名定义”,但这属于隐藏(hiding),不是重写,调用取决于引用类型而非实际对象类型 - 继承链过深(超过 3–4 层)容易导致维护困难,
extends不是万能解耦手段,组合往往更灵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