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5不是新增“语句”,而是更新标签、属性、API和语义规则;其核心是语义化(如、)与功能内建(如、),旧语法大多仍有效但部分被废弃,解析器自动纠错可能引发隐性问题。

HTML5 不是“新增了一堆语句”,它没有像编程语言那样的“语句”概念;所谓“HTML语句”实际是误称,真正变化的是标签(元素)、属性、API 和语义规则。
为什么不能说“HTML语句”
HTML 是标记语言,不是编程语言——它没有 HTML5 的核心改进是语义化与功能内建,不是语法扩张。以下是最常被用到、且与旧版差异显著的元素: 绝大多数 HTML4 写法在 HTML5 中仍合法,但部分被废弃或行为变更: 立即学习“前端免费学习笔记(深入)”; HTML5 规范对“错误容忍”做了明确定义,但开发者常低估其影响: 语义化标签本身不带来功能,但它是现代 Web 生态(无障碍读屏、搜索引擎理解、CSS 选择器组织、JS DOM 查询效率)的基础设施。写错一个 if、for、return 这类执行逻辑的语句。用户常把 这些标签误称为“语句”,但它们只是元素声明,不带执行流程控制能力。
document.getElementById() 或 console.log()
HTML5 新增的常用元素 vs HTML4/XHTML1
、、、、、、:替代通配的 和 :原生支持媒体播放,无需 Flash;注意 controls、autoplay、muted 等属性在移动端限制严格(如 iOS Safari 禁止无交互自动播放):提供位图绘图上下文,需配合 JavaScript 使用;getContext('2d') 返回绘图对象,不是“画布语句”、 等:增强表单语义和原生校验,但兼容性需留意(如 type="datetime-local" 在 Safari 旧版本不支持)旧版 HTML 常见写法在 HTML5 中是否还有效
、、(纯装饰性下划线):已废弃,应改用 CSS 必须写 type="text/javascript"?否。HTML5 中 type 属性为可选,默认即 JavaScript;显式写反而可能在某些构建工具中触发警告 开头必须写 xmlns?否。XHTML1 要求命名空间,HTML5 完全不需要; 就是全部文档类型声明
:HTML5 允许写成 ,斜杠可省;但 同理,不必强求
容易被忽略的兼容性与解析细节
拆成
—— 这不是“语法糖”,而是解析器强制重排,可能导致样式意外断裂 放在 末尾或 底部仍是最佳实践;HTML5 的 async 和 defer 属性只改变加载时机,不解决 DOM 未就绪问题 + + 是响应式图像方案,但 fallback 的 必须存在且含 src,否则整个结构不渲染 可能不会让页面白屏,但会让屏幕阅读器跳过主要内容——这种问题往往上线后才被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