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是古代重量单位,一引等于十石;先秦始用于弓力,汉代定为十石,西汉一引为1200斤(600公斤),东汉减为1000斤,文献与简牍均佐证其十进制关系。

一、古代“引”的基本定义
“引”作为古代重量单位,主要用于衡量较重物资,如粮食、兵器或战马。其具体重量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差异,但通常以“石”为基准进行换算。
1、在先秦时期,“引”多用于衡量弓的拉力,后逐渐引申为重量单位,尤以战国至汉代较为常见。
2、根据《汉书·律历志》记载,一“引”为十“石”,即十倍于“石”。
3、在部分出土简牍中,“引”亦与“钧”“斤”等单位并列使用,体现其作为重量标准的地位。
二、古代“石”的重量基准
“石”是古代重要的容量与重量单位,其实际重量因朝代不同而浮动,直接影响“引”的换算值。
1、秦汉时期,一“石”约等于 120斤(汉代度量衡制)。
2、据此推算,一“引”即为十“石”,等于 1200斤。
3、在部分文献如《九章算术》中,“石”被用于计算赋税与仓储,其重量标准与实际行政制度一致。
三、不同朝代“引”与“石”的换算差异
历代度量衡制度变更,导致“引”与“石”的具体换算比例存在浮动。
1、西汉时期,一“石”为 120斤,一“引”为 1200斤。
2、东汉时期,标准略有调整,一“石”约为 100斤,一“引”则为 1000斤。
3、魏晋南北朝时期,各地度量衡不统一,部分地区一“石”仍维持汉制,部分则趋向十进制。
四、文献中的“引”与“石”并用实例
古代典籍中常出现“引”与“石”并列使用的记载,佐证其重量关系。
1、《史记·平准书》载:“郡国多铸钱,而民以粟米为市,每石值钱百,引石者十千。”此处“引石”即指“十石”,说明“引”为“石”之十倍。
2、《后汉书·食货志》称:“大司农岁入谷四百万石,计为四十万引。”说明当时以“引”为计数单位,一引即十石。
3、出土汉代竹简中,有“一引米八石”之文,进一步印证“引”为十石的计算体系。
五、现代换算与实物对照
结合考古发现与文献推算,可对“引”与“斤”的现代换算进行实证分析。
1、根据汉代青铜权实物测量,一石约重 60公斤,即 120斤。
2、由此推算,一“引”为十石,即 600公斤,约等于 1200斤。
3、在汉代军粮运输中,一引粮约等于十石,相当于现代六百公斤,用于计算军需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