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在操作流程上具有相似性,托运货物时均需订立正式的运输协议。合同签订须基于双方自愿、地位平等、意思表示一致的原则。合同文本一般为标准化格式,主要条款已预先印制,仅需手写补充关键要素,如托运方与承运方的基本信息、货物品名、数量、始发港与目的港、预计运输周期、运费金额以及违约处理方式等核心内容。
1、 如图所示,首先获取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单,在表头位置准确填写甲方(托运人)与乙方(承运人)的全称;若乙方为船舶运营方,则仅需注明该船舶的船名编号即可。

2、 请于图中红色标注区域填写本次运输任务的起运港口、到达港口、货物总吨位以及应付运费数额。

3、 请在图示红框范围内如实填写实际承运船舶的船名及当值船长的有效联系电话。

4、 在合同左下方红色框内填写甲方所属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法定公章,同时签署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签署日期。

5、 请于合同右下角红框处完整填写乙方单位名称、加盖有效公章,并由授权代表签署姓名、联系电话及签约日期。
6、 本合同采用一式两联形式,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原件,条款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妥善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