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寸布”无固定厘米值,需据朝代与用途判定:明清裁衣寸为3.55厘米,营造寸为3.2厘米;唐宋小尺寸为3厘米;汉代十进制寸为2.31厘米;同身寸则因人而异,约2.6–3.0厘米。

如果您在查阅古籍、研究传统服饰或复原古代织物规格时遇到“一寸布”的表述,需注意该单位并非固定物理长度,其实际厘米值取决于具体朝代、用途及计量体系。以下是针对不同历史语境下“一寸布”所对应厘米值的解析方法:
一、市制寸(明清至现代通用布匹标注)
明清以来,民间布匹交易多采用营造尺或裁衣尺为基准,“一寸”依所用尺制而定,常见有营造寸、裁衣寸两种。该换算适用于老式布店账册、民国布样标签及当代仿古面料标称。
1、确认所涉文献或实物是否注明“营造尺”“裁衣尺”或“量地尺”等字样;
2、若未注明,默认按清末通行裁衣尺计算:1尺=35.5厘米,则1寸=3.55厘米;
3、若属建筑或官府文书背景,宜采用营造尺:1尺=32厘米,则1寸=3.2厘米。
二、唐宋小尺寸(纺织业常用尺度)
唐代“小尺”专用于织造与衣冠制度,宋代沿袭并规范化,《宋会要辑稿》载“布帛以小尺为准”,其单位稳定且广泛用于官营织造。该尺度适用于敦煌遗书布账、唐陵出土织物残片尺寸记录等。
1、查证文本是否出自唐宋官方文书、织造档案或敦煌写卷类文献;
2、采用小尺标准:1丈=300厘米,故1尺=30厘米,进而1寸=3厘米;
3、实测唐代锦缎残片经纬密度时,常以该3厘米为基本单元推算幅宽与纹样循环。
三、汉代十进制寸(简牍所载布幅计量)
汉代布匹以“匹”为单位,每匹长四丈,宽二尺五寸,其“寸”依秦汉十寸尺制,即1尺=23.1厘米。该尺度见于《居延汉简》《睡虎地秦简》中布帛出入记录,适用于考古报告中的原始数据还原。
1、识别简文是否含“尺”“寸”连用且无其他尺制说明,如“布二匹,广二尺五寸”;
2、套用汉尺:1尺=23.1厘米,故1寸=2.31厘米;
3、由此推得汉代标准布幅宽度为2.5×2.31=5.775厘米(即二尺五寸),但此为单寸值,非整匹长度。
四、同身寸(民间土布手工丈量法)
在无标准尺具的乡村织户中,曾长期使用“布指为寸”法:以中指中节横纹间宽为1寸,随人而异。该方式不具统一换算值,但可解释为何同一地区不同作坊所产“一寸布边”存在视觉差异。
1、观察老艺人操作视频或口述史记录中是否出现“拃”“指宽”“三指并拢”等描述;
2、实测本人中指中节宽度,通常成人介于2.6–3.0厘米之间;
3、若用于儿童服饰补丁或嫁妆绣片定位,应以实际操作者手指为准,不可代入3.33厘米等通用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