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是建模方式而非语法糖,核心在于用类映射现实实体与关系,强调生命周期、状态约束和协作对象;封装需设计访问契约;继承须满足is-a关系与里氏替换;多态本质是运行时绑定。

Java中“面向对象”不是语法糖,而是建模方式
Java里写一个class不等于就在做面向对象编程;真正OOP的起点,是你开始用类去**映射现实问题中的实体与关系**。比如“订单”不是一堆字段+方法的容器,而是有生命周期(创建→支付→发货→完成)、有状态约束(未支付不能发货)、有协作对象(关联用户、商品、物流)的独立参与者。如果只是把逻辑塞进public static void main里拆成几个方法,哪怕用了new,也只是披着对象外衣的过程式写法。
封装不是加个private就完事,而是设计访问契约
很多初学者以为把字段设为private、补上getXXX/setXXX就完成了封装——这是最常见误区。真正的封装要回答:这个属性**是否应该被外部直接修改?修改有没有前置条件?变更后是否需要联动响应?**
-
balance在BankAccount里必须private,且deposit()要校验amount > 0,否则非法充值会破坏业务一致性 -
name在Person里设为private后,若setName(String)不做空值检查,后续toString()可能抛NullPointerException - 有些字段根本不该暴露读写接口,比如
lastLoginTime只应在登录成功时由内部逻辑更新,连get都不该提供
继承的关键不在代码复用,而在确立is-a关系
Java只支持单继承,这不是限制,是倒逼你思考:子类是不是真的“是一种”父类?滥用extends会导致脆弱的类层次,比如让ElectricCar extends FuelCar——电池车并不是燃油车的一种,它们共有的只是“能行驶”,更适合抽成接口Vehicle。
- 符合里氏替换原则才考虑继承:任何
Animal能出现的地方,Dog也必须能无缝替代,且行为语义不变 - 构造器链容易出错:
super()必须是子类构造器第一行,漏写或写错位置会编译失败 - 父类
protected成员看似可访问,但一旦父类重构为包私有,子类立刻编译报错——继承绑定了实现细节
多态的本质是运行时绑定,不是重载几个方法名
很多人混淆overload(编译时多态)和override(运行时多态)。真正体现OOP灵活性的是后者:同一段调用代码,根据实际对象类型执行不同逻辑。这依赖JVM的虚方法表机制,也是Spring AOP、Mockito等框架的基础。
立即学习“Java免费学习笔记(深入)”;
- 接口多态比继承多态更安全:
List比list = new ArrayList(); ArrayList更容易替换实现list = new ArrayList(); - 重写方法时,子类返回类型可以是父类返回类型的子类型(协变返回),但参数类型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就是重载而非重写
- 静态方法不能被重写,
@Override加在静态方法上会编译报错——这是新手高频翻车点
OOP最难的部分从来不是语法,而是判断哪里该用抽象类、哪里该用接口、什么时候该组合而不是继承。这些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对业务边界的持续追问:这个变化,是“类型”的变化,还是“行为”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