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澄清 uml 规范中组合(composition)与聚合(aggregation)的本质关系,指出“组合是聚合的子集”这一说法源于过时的 uml 1.x 定义,而根据现行 uml 2.5 标准,二者是并列的、语义明确的独立关系类型。
在面向对象建模中,组合与聚合常被统称为“整体-部分”(whole-part)关系,但它们在语义强度、生命周期责任和实现约束上存在本质差异。许多入门教程或网络图示(如 AlgoDaily 所展示的示意图)仍将组合画作聚合的一个子类,这容易引发误解——实际上,该层级结构并非来自当前 UML 标准,而是对早期 UML 1.x 规范的历史沿袭。
根据 UML 2.5 规范第 110 页(Section 9.5.3, “aggregation” attribute of Property),aggregation 是一个枚举型属性,仅可取以下三个互斥值之一:
aggregation : AggregationKind = none | shared | composite
- none:无聚合语义(即普通关联);
- shared:表示共享聚合(Shared Aggregation),但 UML 2.5 明确声明:“其精确语义因应用领域和建模者而异,标准未作强制定义”;
- composite:表示组合(Composite Aggregation),具有严格语义:整体对象完全负责部分类对象的创建、存在性与内存管理(即强所有权、生命周期绑定)。
关键在于:shared 和 composite 是同一枚举类型的两个平行选项,而非父子继承关系。UML 2.5 已彻底废除了“聚合包含组合”的层级模型。所谓“组合是聚合的一种”,仅存在于 UML 1.3 及更早版本中——当时 aggregation 被定义为二元(aggregate / none),而组合被非正式地视作“更强的聚合”。这一历史包袱虽已从规范中移除,却仍在大量教学材料与工具图标中延续。
✅ 正确理解应为:
- 聚合(shared) ≈ “有归属感的使用关系”(如部门 拥有 多名员工,但员工可属于多个部门;离职后员工实例仍存在);
- 组合(composite) ≈ “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如汽车 由 发动机组成,发动机不能脱离汽车独立存在;汽车销毁时,发动机实例必须同步销毁)。
⚠️ 实践注意事项:
- 在 PlantUML、StarUML 或 Visual Paradigm 等工具中,务必检查所用 UML 版本配置;默认启用 UML 2.5 时,shared 与 composite 应以并列菱形(空心 vs 实心)表达,而非嵌套;
- 编码实现时,组合通常体现为成员变量的直接实例化 + 析构清理(C++/Rust),或依赖容器管理(Java ArrayList
配合 final 引用 + 显式 dispose());聚合则多通过构造器/Setter 注入已有对象,不干预其生命周期; - 若团队建模规范仍沿用旧图示,请在文档中显式注明:“此处‘聚合’泛指广义整体-部分关系,具体语义以 composite/shared 标签为准”。
总之,组合不是聚合的子集,而是与其并列的、语义更严格的另一种整体-部分关系。回归 UML 2.5 的权威定义,是写出清晰、可维护、跨团队一致的模型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