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体户须以经营者本人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粤税通小程序,进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如实填写收入、成本及扣除项,确认税目后提交并缴款。

如果您是广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季)度预缴申报,但尚未明确从何处进入系统、如何选择模块、填写哪些关键字段并最终提交成功,则需按标准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执行。以下是完成该申报的全过程:
一、确认申报入口与登录方式
个体户经营者须通过自然人身份登录税务系统,不可使用企业账号或办税员账号替代。登录主体必须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本人身份证信息,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1、打开浏览器,访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官网:https://etax.chinatax.gov.cn/。
2、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自然人登录”方式。
3、输入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及验证码;如首次使用,需先通过人脸识别或银行卡验证完成实名注册。
4、登录成功后,页面顶部导航栏显示“申报管理”选项,此为经营所得申报主入口。
二、定位并进入经营所得申报模块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将经营所得申报功能集中于“申报管理”菜单下,需准确选择对应表单类型,避免误入综合所得或扣缴申报界面。
1、登录后,在首页顶部点击“申报管理”按钮。
2、在弹出的二级菜单中,找到并点击“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
3、系统自动跳转至申报表填写页面,所属期默认为当前季度首月起止日期,需核对是否与实际经营期间一致。
三、填写收入、成本及税前扣除项目
本环节需如实填报经营期内的全部收入总额与可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系统将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自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填报错误将直接影响税额准确性。
1、在“收入总额”栏填写本季度实际取得的全部经营收入,包括现金、银行转账、扫码收款等所有形式。
2、在“成本费用”栏逐项录入进货支出、租金、水电、雇员工资、设备折旧等合法凭证支持的支出金额。
3、如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在“纳税调整增加额”或“纳税调整减少额”栏据实填写,例如未取得发票的支出需调增。
4、检查“税目”下拉选项是否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此项不可更改或遗漏。
四、提交申报并完成税款缴纳
申报数据提交后即生成应缴税额,系统同步锁定该所属期申报状态,未缴款不影响申报成功判定,但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1、核对页面底部“应补(退)税额”数值,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
2、提交成功后,系统弹出《申报成功回执》,请立即点击“下载PDF”保存备查。
3、返回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缴纳”→“经营所得A表”,选择对应所属期记录。
4、在缴款页面选择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银联),完成税款缴纳并保留电子缴税凭证。
五、备用申报通道:粤税通小程序操作路径
当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出现临时维护或加载异常时,可启用粤税通小程序作为同等效力的申报渠道,其数据与电子税务局实时同步,无需重复申报。
1、微信内搜索并进入“粤税通”小程序,完成实名登录(需绑定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
2、首页点击“企业业务”→“全部功能”→“税费申报”→“经营所得申报(A表)”。
3、系统自动带出已备案的个体户信息,确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经营者姓名无误后,点击“开始申报”。
4、按页面提示依次填写收入、成本、扣除项,最后点击“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流程与WEB端完全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