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代码块先执行,顺序为:静态代码块 → 实例代码块 → 构造函数;静态代码块属类级别、类加载时执行一次,实例代码块属对象级别、每次new时在构造函数前执行。

静态代码块和实例代码块谁先执行
静态代码块在类加载时就执行,且只执行一次;实例代码块在每次 new 对象时执行,在构造函数之前。所以顺序一定是:静态代码块 → 实例代码块 → 构造函数。
常见错误是以为“写了在前面就先执行”,其实和书写位置无关,只和类加载机制、对象创建时机有关。比如子类继承父类时,会先触发父类的静态代码块,再子类的——哪怕子类文件里把静态块写在最底下。
- 静态代码块属于类级别,由 JVM 在首次主动使用该类时触发(如
new、static字段访问、main方法所在类) - 实例代码块属于对象级别,每次调用构造函数前,JVM 自动插入执行逻辑
- 多个静态代码块按源码出现顺序执行;多个实例代码块也按源码顺序,但都在构造函数体之前
为什么不能在静态代码块里用 this 或非静态字段
因为静态代码块执行时,还没有任何对象存在,this 根本没意义,非静态字段也尚未分配内存。JVM 会直接报错:non-static variable xxx cannot be referenced from a static context。
典型误用场景:想在类初始化时“预热”某个实例字段,结果写成:
static {
name = "test"; // ❌ name 是非 static 字段
System.out.println(this); // ❌ this 不可用
}
正确做法是:要么把字段改成 static,要么把逻辑挪到实例代码块或构造函数里。
实例代码块 vs 构造函数:什么时候该用哪个
实例代码块适合写所有构造函数共用的初始化逻辑,避免重复;构造函数适合处理参数差异、条件分支、异常抛出等需要灵活控制的场景。
比如你有三个构造函数,都要给 list 赋值一个空 ArrayList,那就用实例代码块统一做;但如果有的构造函数要传入初始容量,有的要从外部集合复制,那就必须放在构造函数里。
- 实例代码块不能接收参数,无法做差异化初始化
- 实例代码块中不能
return、不能抛受检异常(除非用 try-catch 包裹) - 如果构造函数第一行是
this(...)(调用本类其他构造函数),实例代码块仍会在被调用的那个构造函数执行前运行
子类继承时的完整执行链(含 super() 隐式调用)
很多人卡在“为什么子类实例代码块执行前,父类构造函数已经跑完了”。关键点在于:super() 是隐式或显式调用的,它本身会触发父类的实例代码块 + 构造函数体,而这个过程发生在子类实例代码块之前。
完整顺序(以 new Child() 为例):
Parent static block Child static block Parent instance block Parent constructor body Child instance block Child constructor body
容易忽略的是:即使子类没写 super(),编译器也会自动插入;而且这个调用发生在子类任何实例代码块之前——所以别指望在子类实例块里“覆盖”父类字段的初始化结果,它早就执行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