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规定1克拉=0.2克=200毫克,换算时直接乘除即可;1克拉=100分,每分=0.02克=2毫克;旧制克拉(1907年前)需乘1.0265校正后按现行标准换算。

如果您需要将钻石或其他宝石的重量在克拉、克与毫克之间进行准确换算,则必须依据国际通用的法定计量标准。以下是实现该换算的具体方法:
一、采用国际标准换算关系
自1907年起,全球珠宝行业与计量机构统一采用公制克拉定义:1克拉严格等于0.2克,即200毫克。该数值为唯一法定基准,所有商业交易、检测报告及证书均以此为准。
1、若已知克拉数,乘以0.2即可得克数,例如:1.5克拉 × 0.2 = 0.3克。
2、若已知克数,除以0.2即可得克拉数,例如:0.8克 ÷ 0.2 = 4克拉。
3、若需转换为毫克,直接将克拉数乘以200,例如:0.05克拉 × 200 = 10毫克。
二、通过“分”单位进行中间换算
1克拉被等分为100分(point),每1分对应0.02克或2毫克。该细分方式便于表达小数位较多的克拉值,减少计算误差,并广泛用于0.01–0.99克拉范围内的钻石标注。
1、将克拉值乘以100换算为“分”,例如:0.68克拉 = 68分。
2、将“分”数乘以0.02得克数,例如:68 × 0.02 = 1.36克。
3、将“分”数乘以2得毫克数,例如:68 × 2 = 136毫克。
三、识别并校正旧制克拉数据
1907年以前部分文献或老式证书使用旧克拉标准,其1克拉约等于205.3毫克,与现行标准存在约2.65%偏差。仅在处理历史资料时需启用此校正步骤,不可用于现行交易或检测。
1、确认原始数据标注为“旧制克拉”,例如记载“0.95克拉(旧制)”。
2、将旧制克拉值乘以校正系数1.0265,得出现制克拉值:0.95 × 1.0265 ≈ 0.9752克拉(现制)。
3、将现制克拉值乘以0.2,换算为克:0.9752 × 0.2 ≈ 0.1950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