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收购的账务处理需区分两种情形:其一为向蔬菜公司采购,其二为向农户直接收购,二者在会计核算上存在差异,具体操作如下,供参考。
1、 向蔬菜公司采购时,须索取并按规定抵扣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若所购玉米拟用于对外销售,应以实际采购成本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
3、 借:库存商品
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贷:银行存款

6、 若收购的玉米将投入后续加工环节,则需按生产用原材料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7、 借:材料采购
8、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 贷:银行存款

10、 向农业生产者(农户)直接收购农产品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农产品收购发票》,并由税务机关代为监制开具。各地申领条件及流程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属主管税务局,了解具体办理要求。

11、 取得合法有效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后,若该批玉米用于销售,应依税法规定进行账务核算。
12、 借:库存商品
13、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 贷:银行存款

15、 若取得收购凭证后,玉米用于再加工生产,则应按原材料入库标准进行会计处理。
16、 借:原材料
17、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 贷:银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