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用公式wh = mah ÷ 1000 × v换算,其中v为标称电压(常见3.7v或3.85v);≤100wh可随身携带,100wh<wh≤160wh需航司批准,>160wh禁止携带。

如果您计划携带充电宝登机,但不确定其容量是否符合民航规定的100Wh或160Wh限值,则需将产品标注的毫安时(mAh)数值换算为瓦时(Wh)进行比对。以下是完成该换算的具体方法:
一、使用标准换算公式计算
毫安时(mAh)与瓦时(Wh)之间不存在直接等量关系,必须引入电池标称电压(V)作为换算桥梁。国际通用换算公式为:Wh = mAh ÷ 1000 × V。该公式基于能量(Wh)= 电压(V)× 电量(Ah),而1Ah = 1000mAh。
1、确认充电宝外壳或说明书上标注的标称电压,常见值为3.7V(锂离子电芯典型值)或3.85V(部分新型电芯);
2、获取充电宝标注的额定容量,单位为mAh,例如20000mAh;
3、将数值代入公式:Wh = 20000 ÷ 1000 × 3.7 = 74Wh;
4、将计算结果与民航规定对比:≤100Wh可随身携带无需批准;100Wh<Wh≤160Wh需航空公司批准;>160Wh禁止携带。
二、查表速算对照法
针对常用标称电压(3.7V),可预先建立mAh与Wh的对应关系表,避免重复计算。该方法适用于快速核验多个充电宝是否合规,尤其适合旅行前批量检查。
1、记住基准换算关系:1000mAh ≈ 3.7Wh(按3.7V计);
2、以10000mAh为例,直接乘以3.7得37Wh;
3、对27000mAh充电宝,先拆分为27 × 1000mAh,再计算27 × 3.7 = 99.9Wh,即符合免批上限;
4、若标称电压为3.85V,则基准变为1000mAh ≈ 3.85Wh,需相应调整倍数。
三、依据铭牌参数反推验证
部分充电宝铭牌同时标注mAh与Wh两项参数,此时应以Wh值为准进行登机合规判断。若两者并存但数值不匹配,说明标称mAh可能为电芯总容量而非额定输出容量,存在虚标风险,须用Wh值校验。
1、在充电宝本体寻找完整铭牌,重点识别含“Wh”单位的数值,如74.3Wh;
2、若仅见mAh值,但包装盒或官网详情页明确写出“额定能量为XXWh”,则以该声明值为准;
3、当mAh与Wh并列标注时,可用公式反向验算电压:V = Wh × 1000 ÷ mAh,结果应在3.6–3.85V合理区间内;
4、若反算电压<3.5V或>4.0V,提示参数异常,建议联系厂商确认或改用其他合规产品。
四、多电芯串联/并联结构修正法
高容量充电宝常采用多组电芯组合设计,其标称电压可能因连接方式变化。忽略此因素直接套用3.7V会导致Wh误判,进而影响登机资格判定。
1、观察铭牌是否注明电芯串并联结构,如“2S2P”表示2串2并;
2、若为串联(如2S),标称电压为单电芯电压×串联数,例如2×3.7V = 7.4V;
3、若为并联(如2P),标称电压不变仍为3.7V,但总mAh翻倍;
4、代入公式时必须使用铭牌标明的整体标称电压,不可默认使用单电芯电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