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包括购房、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还贷、租房超比例等情形;线上、线下及单位代办三种办理方式,销户类提取将同步注销账户。

如果您符合特定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下是满足提取资格的条件及对应办理步骤:
一、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其中,依据第(二)、(三)、(四)项提取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线上提取流程
适用于已开通线上服务且材料齐全的缴存人,全程可查进度,无需跑腿。
1、下载并登录“手机公积金”APP或访问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个人业务大厅”;
2、完成实名认证与人脸识别;
3、选择对应提取事由(如退休提取、购房提取等),按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退休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5、等待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将划转至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
三、线下提取流程
适用于暂未开通线上服务、材料需现场核验或存在特殊情况的缴存人。
1、准备齐全基本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I类银行借记卡、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2、根据提取类型补充专项材料,例如:退休提取需提供正规退休证明,购房提取需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完税凭证;
3、前往就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柜台取号办理;
4、向工作人员递交材料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现场审核通过后,一般当场办结,资金在1—3个工作日内到账。
四、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流程
适用于由原单位统一申报、批量处理的情形,常见于退休集中办理期。
1、职工向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退休证明、银行卡信息等资料;
2、单位经办人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下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批量提取汇总表》;
3、携带汇总表、全部职工材料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部窗口申报;
4、中心对材料进行批量审核,手续齐全的,当日完成受理;
5、审核通过后,资金统一划拨至各职工指定银行账户。
五、销户类提取特别说明
对于离休、退休、出境定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形,提取完成后将同步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1、账户状态须为封存状态,且已登记为离休、退休或其他对应状态;
2、若为死亡提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公证书、法院判决书或亲属关系证明等法定文件;
3、所有销户类提取均需确保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销户提取资金到账后,该职工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即终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