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未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可能因患者信息填报错误、医保自付金额未核对或资料未留存备查;可通过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扣缴单位代报或线下办税厅四种方式申报。

如果您已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大病医疗费用支出,但尚未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中申报扣除,则可能是由于未正确填报患者信息、未核对医保系统归集的自付金额或未完成资料留存备查。以下是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方法:
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线上申报
该方式适用于已开通个税APP并完成实名认证的纳税人,系统可自动归集部分医保数据,减少手动录入误差。
1、打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登录本人账户。
2、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进入办税界面。
3、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再点击【大病医疗】。
4、确认申报年度(默认为当前汇算年度,即2025年度)。
5、填写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如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6、录入医疗费用信息:输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若已开通医保数据共享,系统将显示预填金额,需核对是否准确。
7、提交申报,完成信息保存。
二、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报
该方式适合习惯使用电脑操作、或需批量填报多个家庭成员信息的纳税人,支持上传附件及更详细的字段编辑。
1、访问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chinatax.gov.cn)。
2、使用实名注册账号或通过“扫码登录”方式进入系统。
3、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大病医疗】。
4、选择申报年度,点击【新增】开始填报。
5、逐项填写患者身份信息及费用明细,特别注意:自付金额必须为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且累计超过15000元方可扣除。
6、如系统提示“医保数据未同步”,可手动输入,并保留好票据备查。
7、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生成申报记录。
三、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申报
该方式适用于尚未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或希望由单位统一处理的纳税人,但仅限于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预扣预缴阶段适用,年度汇算仍需个人确认。
1、向任职受雇单位提供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医保报销结算单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年度医药费用清单。
2、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大病医疗)》,注明患者与本人关系、自付金额等关键信息。
3、单位财务或HR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中导入或录入该信息。
4、单位在每月预扣个税时,将符合条件的扣除额计入累计减除费用。
5、纳税人仍须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APP或网页端核对年度汇算数据,确保最终扣除准确。
四、线下办税服务厅申报
该方式适用于不熟悉线上操作、或医保数据缺失需人工核验的纳税人,需携带完整原始凭证现场办理。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患者身份证件复印件、医药服务收费票据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医保报销单据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年度医药费用清单。
2、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取号后至综合服务窗口。
3、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申报”业务。
4、按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纸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签字确认。
5、工作人员现场录入系统并打印回执,纳税人核对信息后领取受理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