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出的对象必须配对delete,否则内存泄漏且资源无法释放;delete先调析构函数再释放内存,仅对new返回的指针有效,不可与智能指针混用,多态对象需虚析构函数。

new 出来的对象必须配对 delete,否则内存泄漏
手动分配的堆内存不会自动回收,delete 是唯一能触发析构函数并归还内存的操作。不调用 delete,对象的析构函数就不会执行,资源(如文件句柄、socket、自定义缓冲区)大概率泄露。
常见错误现象:
• 程序运行越久越慢,RSS 内存持续上涨
• valgrind --leak-check=full 报大量 “definitely lost”
• 对象内部申请的资源(比如 new int[100])没被释放,但外层指针被覆盖丢失
- 只对
new返回的指针用delete;对new[]必须用delete[],否则析构可能只调一次(UB) - 避免重复
delete:删完立刻把指针设为nullptr,防止二次释放崩溃 - 不要
delete栈变量地址、全局变量地址、或malloc得来的指针(该用free)
析构函数调用时机由对象生命周期决定,和 delete 无关
delete 的作用是两步:先调用析构函数,再释放内存块。但析构函数本身什么时候被调用,取决于对象“活到什么时候”——栈对象在作用域结束时自动析构,std::unique_ptr 在自身销毁时调用 delete,而裸指针完全不参与生命周期管理。
容易踩的坑:
• 认为“只要写了析构函数,系统就会帮我清理”,其实裸指针根本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析构
• 在 delete p; 后继续访问 *p 或调用 p->method(),此时已是野指针(UB)
• 把指向栈对象的指针传给 delete,直接 cr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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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栈对象(如
MyClass obj;)的析构函数在}处自动调用,跟delete毫无关系 -
delete p;会立即调用p所指对象的析构函数 —— 这是它唯一能触发析构的途径(针对堆对象) - 如果类里有
std::vector、std::string等成员,它们的析构由编译器自动生成的默认析构函数保证,无需手动干预
delete 和智能指针混用会直接导致 double-free 或崩溃
用 std::unique_ptr 或 std::shared_ptr 管理的对象,其析构和内存释放由智能指针控制。如果再对原始指针手动 delete,等于同一块内存被释放两次。
典型错误场景:
• auto p = std::make_unique<myclass>();</myclass>,然后又写 delete p.get();
• 把 new 出来的指针交给 std::shared_ptr,之后又 delete 原始指针
• 在回调函数里拿到智能指针持有的原始指针,误以为要自己清理
- 一旦把裸指针交给智能指针(如
std::shared_ptr<t>(new T)</t>),就彻底放弃手动管理权 -
std::unique_ptr::release()会交出所有权,返回裸指针 —— 此时你才需要自己负责delete,但绝大多数情况不该这么做 - 调试时发现
double free or corruption错误,优先检查是否对智能指针管理的对象做了额外delete
多态对象必须用虚析构函数,否则 delete 只调基类析构
当通过基类指针删除派生类对象时(如 Base* p = new Derived;),如果 Base::~Base() 不是 virtual,C++ 只调用 Base 的析构函数,Derived 的析构函数被跳过 —— 成员资源不释放,逻辑被绕过,UB。
表现往往隐蔽:
• 派生类里 new 的缓冲区没被 delete
• 文件没 close,日志没 flush
• 析构函数里的 std::cout << "dtor" 完全没输出
- 只要类设计为基类(尤其有 virtual 函数),就应声明
virtual ~Base() = default; - 纯虚析构函数也得提供定义:
virtual ~Base() {}或= default;,否则链接失败 - 这不是性能优化点,是正确性底线 —— 编译器不会警告,运行期行为未定义
最常被忽略的是:析构顺序本身不能“调整”,它由对象创建方式和作用域嵌套严格决定;你能控制的只有“谁来负责释放”——裸指针?智能指针?还是干脆别上堆。选错管理方式,比写错一行 delete 更难 debu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