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必须由本人办理或经合法授权,且款项仅退至本人实名绑定银行卡;可自行通过APP/网页办理,或委托单位、专业机构及亲友代办,但均需身份核验与书面授权。

如果您已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但希望由他人协助完成退税流程,则需明确办理主体资格与授权要求。以下是可行的操作路径:
一、自行办理退税
纳税人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提交退税申请,全程由本人操作并验证身份。该方式确保信息控制权完全归属纳税人,且退税资金将直接退至本人名下且已实名绑定的银行卡账户。
1、打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登录本人税务账户。
2、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入口,选择对应年度。
3、核对收入、扣除、已缴税额等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
4、系统提示可退税时,选择本人名下有效银行卡作为退税账户,完成提交。
二、由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退税
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在纳税人提出代办请求并完成书面或电子确认的前提下,可代为操作年度汇算及退税申报。单位不得擅自启动代办程序,必须以纳税人主动确认为前提。
1、在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邮件、OA系统或纸质签字等方式向单位提交代办申请。
2、同步向单位提供上年度在其他单位取得的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凭证、税收优惠证明等材料。
3、单位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申报,并在系统中指定纳税人本人银行卡为退税接收账户。
4、单位完成申报后,须将申报结果和退税状态及时告知纳税人。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个人代办退税
纳税人可授权具备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信任的亲友等自然人代为办理退税事项。委托行为必须签署书面授权书,明确代理权限、期限及责任归属,且不得转委托。
1、下载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格式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签字(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须按指印),注明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3、受托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纳税人本人银行卡信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代办申报。
4、系统校验时仍需通过纳税人本人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完成关键操作节点的身份核验。
四、退税账户的强制性要求
无论采用何种办理方式,税务机关均不接受非本人账户接收退税款项。该规则基于资金安全与反洗钱监管要求,所有退税必须退入纳税人本人实名开立、且已在税务系统完成绑定的银行账户。
1、银行卡开户人姓名须与纳税人身份证姓名完全一致。
2、该银行卡须已完成个人所得税APP或电子税务局的实名认证绑定。
3、若绑定账户状态异常(如销户、冻结、未激活),系统将自动终止退税流程并提示更换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