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个税综合所得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起征点6万元/年,涵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平台直播等收入自10月起按劳务报酬执行累计预扣法。

2025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起征点仍为每月5000元(全年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按全年累计计算,适用税率3%—45%,共7档,并配速算扣除数。这个表适用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类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
2025年综合所得个税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 ≤36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
- 36000—144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 144000—30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 300000—42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
- 420000—66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
- 660000—96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 >96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
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如何折算收入额
不是所有收入都全额计税,不同类型收入要先按规则换算成“综合所得收入额”:
- 工资薪金:100%计入(如月薪1万元,全年12万元)
- 劳务报酬:收入×(1−20%)计入(如单笔8万元,计入6.4万元)
- 稿酬:收入×(1−20%)×70%计入(如20万元稿费,计入11.2万元)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20%)计入(如6万元,计入4.8万元)
平台直播/视频收入从2025年10月起适用累计预扣法
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创作者的直播打赏、视频分成、带货佣金等收入,统一按“劳务报酬所得”执行累计预扣法,不再按次预扣40%或20%。
- 每月预扣时,先减20%费用,再减当月累计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比如连续合作3个月,就可扣15000元)
- 预扣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与上表一致,但按累计数据动态计算
- 例如:10月收入7000元,预扣=[7000×0.8−5000]×3%=18元;11月再收7500元,累计收入额12412400元,已扣18元,本月再扣30元
其他收入类型适用不同规则
不是所有钱都走3%—45%这张表:
- 股票买卖差价:暂免个税(含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
- 股票分红:持股超1年且未减持,免税;≤1个月,20%;1个月至1年,10%
- 限售股转让:20%比例税率,不可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 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偶然所得:统一20%比例税率
- 经营所得(如个体户、工作室):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基本上就这些。关键记住:综合所得要合并、要减六万起征+专项+附加,平台收入已改用累计预扣,而炒股赚钱多数不交个税——但分红和限售股另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