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已改为自然年度内每类事项限提1次,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消费和还贷类按年计算,提前还款类仍限还款后12个月内申请1次。

“公积金提取时间隔一年”过去通常指:上一次成功提取到账后,必须等满12个月,才能申请下一次提取。比如2025年3月15日提取到账,下次最早可申请时间是2026年3月15日及之后。
但这个理解已过时——从2026年1月1日起,全国多地(包括陕西、宜昌、厦门等)已全面调整政策,核心变化是:
- 不再按“上次提取日+12个月”硬性计算间隔
- 改为“自然年度内每年可提1次”,即:只要在同一个公历年(1月1日–12月31日)内,符合条件的提取事项最多办1次,不看上次提取具体是哪天。
住房消费类提取(买房、建房、加装电梯等)
- 原来:同一套房,两次提取必须间隔满12个月
- 现在:2026年1月1日起,你在2026年内因购房提取1次,2027年1月1日零点起,自动进入新年度,又可再提1次,无需等待上次提取满一年
- 提取次数不跨年累计,也不清零,只看当年是否已办过
还贷类提取(还商贷、组合贷商业部分等)
- 原来:必须正常还款满12个月,且两次提取间隔满12个月
- 现在:仍需“正常还款满12个月”作为前提,但满足后,在每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1次
- 举例:你2025年6月开始还贷,2026年6月起满足“满12个月”,那么2026年内可提1次;2027年1月1日起,又可提第2次(即使距离上次只隔了7个月)
提前还款提取(一次性还清或部分提前还)
- 这一类仍保留12个月时效要求,但不是“间隔”,而是“窗口期”:
- 自提前还款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1次
- 超过12个月未申请,就视为放弃本次提取资格
- 不受自然年度限制,但也不能跨年重复提同一笔还款
特别注意几个关键点
- “自然年度”以公历为准,和你的缴存月份、发薪日、还款日都无关
- 同一人同一年度内,不同提取原因可分别申请(如2026年既办了购房提取,又办了租房提取),但同一原因只能1次
- 所有提取仍须提供真实材料,金额不能超实际支出(如提前还款提取额≤实际还款额)
- 政策落地以当地公积金中心执行为准,个别城市可能有微调,建议办事前查官网或拨打12329确认
政策调整后,提取更灵活,也更贴近实际资金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