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仍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天数依累计工龄确定:满1年不满10年5天、满10年不满20年10天、满20年15天;新入职可折算休假,离职未休完须按300%日工资补偿;五种情形不享受当年年假。

2026年年假政策没有新出台,执行的仍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配套实施办法,人社部近期多次重申并细化了原有规则的适用口径,重点在“怎么算、谁可休、怎么补”三个环节做了权威澄清。
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龄确定
不是看你在当前单位干了几年,而是看你参加工作以来的全部全日制工作时间。这个累计工龄可通过档案、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证明。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新入职当年也能休,但要折算
只要入职前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含在不同单位),就符合休假资格。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 全年应享天数
结果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例如7月1日入职、累计工龄12年(应休10天),则当年可休约5天(184÷365×10≈5.04)。
离职时未休完,单位必须折算补偿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单位没安排休完的年假,需按比例折算并支付工资报酬: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 全年应享天数 - 已安排天数
折算后不足1天不计;每1天未休,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这里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 21.75(2026年全年计薪天数仍为261天,月计薪天数固定为21.75天)。
这五种情况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即使工龄达标,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当年无权休年假:
- 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应休年假天数
-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未扣工资
- 累计工龄1–10年,请病假超2个月
- 累计工龄10–20年,请病假超3个月
- 累计工龄20年以上,请病假超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