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修改,具体取决于填报与审核阶段:一、填报开放期内可直接编辑保存;二、提交未审核时可申请退回修改;三、已审核通过需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四、父母信息错误须现场核验并走省级勘误通道;五、学校拒办且造成实质影响时可向上级申诉。

如果您在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填写了错误信息,是否可以修改取决于当前所处的填报与审核阶段。以下是不同情形下可采取的具体操作路径:
一、填报开放期内直接修改
在系统尚未关闭填报功能时,学生拥有自主编辑权限,所有栏目均可实时调整并保存提交,无需额外审批流程。
1、登录所在省市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使用个人账号及密码进入学生端界面。
2、定位至“个人信息”或对应出错模块(如“社会实践”“荣誉称号”等),点击右侧“编辑”按钮。
3、更正错误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完成二次提交操作。
二、提交后但审核未通过时申请退回修改
若信息已提交至学校端但尚未被班主任或管理员审核通过,可通过退回机制恢复编辑状态,属于最便捷的纠错方式。
1、主动联系本班班主任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员,说明需修改的具体条目及原因。
2、由教师在系统后台将该条记录操作为“退回”,状态变更为“待修改”。
3、学生收到系统通知后重新登录,进入原页面修改错误项,并再次提交。
三、已审核通过但存在重大错误时提交书面申请
当评价信息已完成校级审核甚至上报至教育主管部门,系统锁定不可逆,此时必须启动正式申诉程序,由学校组织核查并决定是否启动更正流程。
1、向班主任或教务处领取并填写《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更正申请表》。
2、附具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扫描件、活动参与签到表、学籍系统截图等,确保与申请修改内容一一对应。
3、提交书面申请及全部附件至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其开展事实核查与集体审议。
四、涉及父母信息等基础字段错误的专项处理
父母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一旦录入错误,可能影响后续升学资格核验,须优先处理且不得以格式问题为由简化流程。
1、立即暂停其他操作,前往学校教务处现场说明情况,不得仅通过线上留言或微信沟通。
2、提供父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相关页复印件,由教务员现场核验后登记备案。
3、学校统一汇总后,在省级平台开放的“基础信息勘误通道”内批量提交修正请求,该通道每年仅开放两次。
五、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的触发条件
当学校明确拒绝合理更正申请,且错误信息已造成实质性影响(如导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不通过),可依法依规提请上级监督介入。
1、整理完整证据链,包括原始错误截图、学校不予受理的书面答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向所属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交加盖手印的《申诉书》,注明诉求、时间节点及佐证编号。
3、同步抄送市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办公室,等待其调取平台日志并启动跨层级复核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