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电话、12315官网、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线下窗口四种方式撤销未办结的投诉,已立案或办结的投诉不可撤销。

如果您已通过12315平台提交投诉,但后续希望中止该投诉流程,则可在投诉处于未办结状态时申请撤销。以下是具体可行的操作方式:
一、电话渠道撤销
拨打12315热线后接入人工客服,是直接且即时的撤销途径。工作人员需核验身份及投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撤销。
1、再次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2、根据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选项;
3、向客服人员清晰说明需撤销的投诉事项,并提供投诉单号、被投诉方名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按客服指引完成身份核实与撤销确认。
二、全国12315平台网页端撤销
适用于通过官网(www.12315.cn)提交投诉的用户。系统仅对“处理中”状态的投诉开放撤销入口,已转办或办结的无法撤回。
1、访问全国12315平台官方网站;
2、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个人中心;
3、进入“我的投诉”或“投诉记录”页面;
4、找到目标投诉条目,点击右侧“撤销投诉”按钮;
5、在弹出窗口中如实填写撤销原因并提交。
三、微信/支付宝12315小程序撤销
小程序界面简洁,操作路径统一,支持实时提交撤销申请,系统将在后台启动审核流程。
1、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并进入“12315”官方小程序;
2、点击底部导航栏“我的”,进入个人中心;
3、选择“我的投诉举报”,查看全部历史记录;
4、找到待撤销的投诉,点击进入详情页;
5、页面底部出现“申请撤销”选项,点击后填写原因并确认提交。
四、线下窗口撤销
针对曾前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投诉人,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受理单位办理撤销手续。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前往最初提交投诉的区/县级市场监管局办事大厅;
3、在投诉举报受理窗口说明撤销意向;
4、领取并填写《投诉撤销申请表》,签字确认;
5、工作人员当场登记并出具受理回执。
五、特殊情形处理
若投诉已由市场监管部门正式立案或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则不再具备撤销权限,仅可申请撤回尚未启动调查程序的部分诉求。
1、确认当前投诉状态是否仍为“已接收”或“处理中”;
2、如显示“已转办”“已办结”或“已立案”,系统将屏蔽所有撤销入口;
3、此时需拨打12315说明情况,由坐席判断是否可协调退回至可撤销环节;
4、若协调失败,工作人员会明确告知该投诉不可逆、不可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