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按月续缴、转参居民医保、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等补救方式。山东泰安规定2026年1月1日后男职工需缴满30年、女职工25年,补缴须在享受养老金后6个月内完成,超期则次月起享受待遇;按月续缴者以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基数,在职标准缴费;无法补缴或续缴的可参加居民医保。

如果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医保待遇尚未自动延续,则可能是由于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当地规定标准。以下是针对不同参保类型和年限缺口的多种处理方式:
一、确认参保类型与对应规则
医保是否需继续缴费,首先取决于您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类制度在退休后的缴费义务存在根本性差异。
1、若您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无论是否已领取养老金,都必须每年按时缴费,断缴即中断待遇,无“退休免缴”概念。
2、若您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方可退休后免缴: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参保地规定(如湖南要求男满30年、女满25年,北京为男25年、女20年)。
二、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
该方式适用于退休手续办理前,尚有少量年限未达标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一次性结清所差年限费用后,即可在退休当月起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无需后续缴费。
1、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及缺口年数。
2、根据当地医保部门出具的补缴通知单,核定应补金额(含单位与个人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
3、在退休申报同步完成补缴操作,补缴资金到账后系统自动关联退休医保待遇资格。
三、退休后继续按月缴纳职工医保
该方式适用于暂不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因经济安排需分摊压力的参保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持续缴费至满足规定年限后,可即时申请医保退休待遇。
1、携带身份证、退休证(或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至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续保登记。
2、确认缴费基数与比例,按月通过税务平台、银行代扣或线上渠道完成缴费。
3、当累计缴费年限达标时,主动提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申领表》,审核通过后次月起停止缴费并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四、转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该方式适用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缺口较大、一次性补缴负担过重,且对报销比例要求相对适中的退休人员。转入后按年缴费,待遇即时生效,但不再享有职工医保的门诊慢特病、个人账户划拨等权益。
1、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退休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社区)医保服务站提出转换申请。
2、签署《医保参保类型变更确认书》,明确知晓待遇差异及年度缴费义务。
3、完成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2026年度标准一般为380元至400元),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注销原职工医保在职状态,启用居民医保待遇。
五、核查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部分工龄可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直接计入累计年限。常见情形包括医保制度实施前的国有/集体企业正式工龄、服兵役年限、符合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等。未被系统自动计入的,需主动申请认定。
1、整理原始人事档案材料,重点包括招工表、工资表、退伍证、调动介绍信等能证明连续工龄的文件。
2、向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申请开具《工龄认定证明》,加盖公章。
3、将证明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申请表》,经复核后纳入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