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换发须依《护照法》及移民局规定办理:未满16周岁有效期5年,16周岁以上10年;过期、剩余有效期不足1年、签证页不足4页等6种情形可换发;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可线上办理,其余须现场办理;紧急事由可加急5个工作日办结。

如果您持有普通护照,但发现其已过期或即将失效,则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最新规定及时办理换发。以下是符合现行政策要求的办理流程及说明:
一、护照近有效规定
根据《护照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入境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该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不因使用频率或出境次数、延长时间或期限。
1、未满16周岁申请人所持护照有效期为5年;
2、年满16周岁申请人所持护照有效期为10年;
3、刹车盘记录日期以数据页“最近至”栏标注的年月日一致,精确到日,清晰当日。
二、护照到期后换发的适用情况
护照过渡即失效法律效力,不得用于出境或身份核验。根据密码规定,以下情况可申请换发:
1、护照已过期;
2、护照数量不足一年;
3、护照签证页剩余不足4个单页;
4、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更;
5、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与原照差异显着;
6、护照损毁、涂改、浸水、折痕严重导致芯片无法读取或信息无法读取。
三、线上换发办理流程(适用于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
满足线上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全流程操作,无需预约到馆。
1、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或“中国领事”APP,完成实名认证;
2、进入【中国公民服务】→【证件补换发网上申请】,选择“护照换发”;
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数字相片回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系统生成受理申请;
5、待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后,按提示选择取证方式:到馆领取或遗体寄递(需本人承担邮寄风险)。
四、线路下换发办理流程(含所有前台及特殊情况)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指纹未留存人员、照片未达标人员,以及APP实名失败者,须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办理。
1、提前通过“粤省事”“浙里办”等地方政务平台预约办证时间;
2、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证件:居民身份证、旧护照原件、符合规格的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48mm×33mm)、《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证件表》(现场填写或自助机打印);
3、监护人须由监护人监护,同时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或户口簿等监护关系;
4、在受理窗口采集指纹(16周岁以上首次申查须采集)、签名、人像比对;
5、办理工本费120元,领取《受理回执单》,凭单查询详情及取证时间。
五、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对于护照逾期且急需出境的人员,若无法及时完成换发,可依附申领临时替代证件。
1、符合紧急事由(如奔丧、就医、探望危重病人等)的,可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加急办理,公安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
2、身处境外且护照过期、无法及时换发的,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旅行证件;
3、原护照被注销后,将随新护照一并退还申请人,旧照内有效签证不自动转移,须另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