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缴纳交通罚款需主动申请退费,可通过交管12123 APP“我的缴费”提交退款、APP客服通道转人工处理、或登录省级财政非税收入平台发起电子退付三种方式办理。

若您在交管12123平台因操作失误或系统响应延迟导致同一笔交通违法罚款被重复缴纳,系统不会自动识别并退还,需主动发起退费申请。以下是三种可独立使用的线上退费处理方法:
一、通过交管12123 APP内“我的缴费”提交退款申请
该路径直接对接平台缴费数据库,适用于订单状态明确为“已缴费”且未被财政系统锁定的重复记录,审核由省级公安交管与财政非税系统联合完成。
1、打开“交管12123”APP,使用本人实名注册账号登录。
2、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
3、选择【我的缴费】,查看全部缴费明细,定位到重复缴纳的罚款记录。
4、点击该记录右侧的【申请退款】按钮(若未显示该选项,请先截图保存订单号、金额、缴费时间及违法代码)。
5、在退款原因中必须选择“重复缴费”,并上传两张完整截图:缴费成功页面截图、订单详情页截图(含订单号、缴款码、缴费时间)。
6、确认预留手机号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系统生成工单编号并推送短信通知。
二、通过APP客服通道转人工提交退费诉求
当“我的缴费”中未开放退款入口、按钮置灰或提示“暂不支持线上退费”时,该方式可强制触发后台财政审核流程,由值班主管人工加急标注退费优先级。
1、在APP首页点击【服务中心】,进入服务列表。
2、选择【在线客服】,输入关键词“重复缴费退款”获取快捷回复。
3、若自动回复未提供有效入口,按语音提示拨打人工客服,接通后连续按“1-5-”组合键快速接入考试与罚款业务专席。
4、向客服人员清晰说明重复缴费情况,提供两笔订单的完整订单号、缴费时间、对应违法代码,并明确要求生成退费工单并升级至值班主管处理。
5、保存本次对话截图及系统生成的工单编号,该编号是后续进度查询的唯一凭证。
三、登录财政非税收入平台发起电子退付申请
该方式绕过交管12123系统限制,直连省级财政非税管理平台,适用于APP端多次申请失败、订单已被财政系统归档或跨省缴费等复杂情形,审核权限更高、到账周期更可控。
1、使用电脑访问所在省份财政厅官网,例如云南省网址为yn.gov.cn,进入【在线服务】栏目。
2、查找【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或类似名称入口,点击进入【电子退付申请】模块。
3、注册/登录后选择【非税收入电子退付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须与交管12123实名信息一致)。
4、输入缴款码(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中查询),关联重复缴费的两笔记录,上传银行卡开户行全称及账户信息。
5、提交后系统生成财政退付受理号,用户可通过该号码在财政平台实时查询审核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