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克拉=0.2克=200毫克,1克=5克拉=500分,1分=2毫克;1907年前旧克拉约205.3毫克,现统一用公制标准;同克拉钻石因切工差异直径不同,如1克拉圆钻理论直径6.5毫米,市售常见6.0–6.4毫米。

一、克拉与克、毫克的换算关系
1克拉是国际通用的宝石质量单位,其定义为精确的公制质量值。该单位自1907年国际商定后沿用至今,具有法定计量效力。掌握其与克、毫克的对应数值,是准确理解钻石及其他宝石重量的基础。
1、1克拉 = 0.2克。
2、1克拉 = 200毫克。
3、1克 = 5克拉 = 500分。
4、1分 = 2毫克。
二、历史克拉单位的差异说明
在1907年公制克拉确立之前,不同地区曾使用略有差异的克拉标准。例如旧宝石书中记载的1克拉约为205.3毫克,该值需乘以系数1.0265方可换算为现行公制克拉。当前所有正规珠宝交易、检测及证书均统一采用公制标准,即1克拉 = 0.2克 = 200毫克。
三、实际钻石尺寸的参考说明
虽然重量单位已严格标准化,但相同克拉数的钻石因切工比例、台面大小、冠角与亭深差异,其实际直径可能不同。规范圆钻型切工的1克拉钻石理论直径为6.5毫米,但市售成品常见为6.4毫米、6.3毫米,甚至低至6.0毫米。该现象不影响其0.2克 / 200毫克的标称重量,仅反映切工对视觉大小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