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农村1分=66.67平方米,即0.1亩;台湾1分=969.9平方米;历史变体中“1亩=8分”时1分≈83.33平方米,“1亩=12分”时1分≈55.56平方米,“1亩=100分”时1分=6.67平方米。

如果您在农村土地确权、宅基地测量或承包合同中遇到面积单位换算问题,常需将“分”转换为平方米或亩。以下是依据现行国家法定标准进行的准确换算说明:
一、中国大陆农村通用标准换算
该换算基于《全国土地分类标准》及2026年《地籍调查规程》确认的法定关系:1亩 = 666.67平方米,且1亩 = 10分。由此可直接推导出1分地的法定面积值。
1、确认单位层级:1亩 = 10分 → 1分 = 1 ÷ 10 亩。
2、计算亩值:1分 = 0.1亩。
3、换算为平方米:666.67 ÷ 10 = 66.67平方米。
二、台湾地区“分”的换算差异
台湾所用“分”属于“甲”制单位体系,与大陆市制单位不兼容。若涉及跨海峡土地资料比对,必须单独换算,避免误用大陆标准。
1、查得台湾1甲 = 10分,且1甲 = 0.9699公顷 = 9699平方米。
2、由此得出:1分(台湾) = 9699 ÷ 10 = 969.9平方米。
3、按大陆亩(666.67平方米/亩)折算:969.9 ÷ 666.67 ≈ 1.455亩(仅作对照,非农村实际使用值)。
三、历史与地方习惯变体说明
清代至民国部分县域存在“小亩”“大亩”等非标计量,导致“一分”对应面积不一致。当前农村确权一律以法定666.67平方米/亩为基准,历史契约需结合原始记载校验。
1、若地契注明“1亩 = 8分”,则1分 = 666.67 ÷ 8 ≈ 83.33平方米。
2、若地契注明“1亩 = 12分”,则1分 = 666.67 ÷ 12 ≈ 55.56平方米。
3、若文献载“1亩 = 100分”(如清光绪《大清会典》),则1分 = 666.67 ÷ 100 = 6.67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