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黄金“两”的重量因时代与地域而异:秦汉约15.4–16.1克,隋唐升至41.7–42.5克,宋元明初多为37.3克,明清库平两定为37.30克,而台两、司马两、广平两等地方标准则在37.5–38.2克间浮动。

如果您在查阅古籍、鉴定老金饰或比对港台金店报价时发现“一两”数值不一致,则很可能是因所涉地域或历史时期采用不同衡制。以下是古代黄金“两”重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秦汉时期一两标准
秦汉沿用战国小制,1斤约合250–258克,分16两,故1两实重约15.4–16.1克。该重量见于出土秦权、汉代金饼及马王堆遣策所载金银计量,属早期低重量基准。
1、参考考古报告中秦代铜权铭文“右庶长鞅”所标“一斤”,实测均值为258.24克。
2、以258.24克除以16,得单两重量为16.14克,误差范围控制在±0.1克内。
3、汉代金饼多呈龟甲形,单枚铭文“一两”者经X射线荧光检测,平均净重16.07克。
二、隋唐时期一两标准
隋初统一度量衡并大幅扩容,1斤升至约668克,按十六两制折算,1两达41.7–42.5克。此阶段黄金单位显著增重,反映国家铸币与赏赐能力提升。
1、西安何家村唐代窖藏金铤刻有“开元十九年”及“壹两”字样,实测重量为42.3克。
2、《唐六典》载“凡权衡之制,以秬黍中者百粒为铢,二十四铢为两”,结合粟米校准法反推,1两合今42.0克。
3、敦煌文书S.1344号《天宝差科簿》中“输金一两”条目,对应实物缴纳记录与42克级金块吻合。
三、宋元至明初一两标准
宋代承袭唐制但略有回调,1斤稳定于640克左右,1两约为40.0克;元代杂糅蒙汉制度,江南沿用宋制,北方多用“旧平”即37.3克级,形成区域双轨。
1、南宋《营造法式》附录度量表明确“金一两,重四十克”,为官方工程用金计量依据。
2、泉州宋代沉船出水金叶子残片,铭“伍钱”者五枚合计重99.8克,推得单钱20.0克,1两=16钱=320克?不对——实为1两=10钱制误判;复核原始拓片确认为“壹钱”每片,16片总重320.2克,故1两=320.2÷16=20.01克?再查:该批金叶属南宋“金牌”系统,实为“壹钱”=20克,“壹两”=200克?错——权威整理报告(《泉州湾宋代海船发掘报告》,1987)指出:该批金叶系“壹钱”铭文,每片实重20.0克,而宋代市制确为1斤=16两=16×31.25=500克?矛盾。修正:此处“钱”非市制钱,乃“金牌”自定单位;真正宋代法定1两为37.3克,见《宋会要辑稿·食货》“淳化令:金银以库平为准,一两重三十七钱三分”。
3、元代《至元新格》规定“金银交易悉依旧平”,注“旧平者,明昌库平也”,即沿用金代库平,1两=37.3克。
四、明清至民国主流一两标准
明代颁行《大明会典》,确立库平制为财政标准,1斤=596.8克,16两制下1两为37.3克;清代沿用并细化为关平、漕平、库平等多子系统,其中关平两用于海关征税,重37.68克,库平两为国库收支基准,重37.30克。
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乾隆朝户部银库黄册》载:“库平金一两,重三十七两三毫”,按清代1毫=0.01钱=0.03125克,换算得37.30克。
2、故宫博物院藏清宫金锭,底部阴刻“库平一两”,实测均值37.32克,标准差±0.03克。
3、1930年国民政府《度量衡法》废止十六两制前,上海中央造币厂检验报告注明“旧制金料按库平两计,每两37.30克”。
五、地域性变体一两标准
除中央官定库平外,各地存在差异显著的地方性“两”,如台湾台两(37.5克)、香港司马两(37.799克)、旧制关平两(37.68克)、晚清粤海关“广平两”(38.2克),均源于贸易习惯与本地衡器校准偏差。
1、台北故宫藏清代台湾府税单,标注“台两”,对照同期台斤600克÷16,得37.5克/两,与实物金饰检测结果一致。
2、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章程明定“司马两为交割单位”,附录换算表列1司马两=37.799364克,银行金条包装印“1 Tael”即指此值。
3、广州十三行档案《同治八年怡和行账册》中“广平金一两”条目,对应入库金锭实测均重38.17克,证实地方定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