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重写要求方法名、参数列表完全一致,返回类型协变;访问权限不能更严格,检查异常不能更宽泛;static、final、private方法不可重写;需用@Override注解校验;避免构造器中调用可重写方法。

重写方法必须满足哪些签名约束
Java中重写(Override)不是“名字一样就行”,而是要求子类方法与父类被重写方法的方法名、参数列表(类型、数量、顺序)完全一致,且返回类型必须是父类返回类型的协变类型(即相同或其子类)。如果父类方法返回Object,子类可返回String;但若父类返回String,子类不能返回Object。
常见错误现象:Cannot override XXX; attempting to use incompatible return type 或 IDE 提示 “Method does not override method from its superclass”——往往是因为参数类型写了int而父类是Integer,或泛型擦除后签名实际不匹配。
- 检查是否误用了重载(Overload):加了新参数、改了参数类型、仅改了返回值都算重载,不会触发重写
- 使用
@Override注解——这是强制手段,编译器会立刻报错帮你拦截不合法重写 - 静态方法不能被重写(只能被隐藏),哪怕签名一致,
static修饰符不参与多态分派
访问权限和异常声明有哪些硬性限制
子类重写方法的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更严格,但可以更宽松。比如父类是protected,子类可以改为public,但不能改为private或包级(默认无修饰符)——否则编译直接失败:Attempting to assign weaker access privileges。
关于异常:子类方法**不能抛出比父类方法更宽泛的检查异常(checked exception)**。父类声明throws IOException,子类可不抛、可抛FileNotFoundException(它是IOException子类),但不能抛Exception或SQLEx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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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时异常(unchecked)不受此限,子类可自由增删
throw new RuntimeException() - 如果父类方法没声明任何检查异常,子类重写方法也**不能声明新的检查异常**
- 构造器、final方法、private方法都不能被重写——private方法对子类不可见,根本谈不上覆盖
为什么重写后调用的还是父类逻辑
典型表现:明明写了@Override,运行时却执行父类方法体,尤其是涉及this、构造器调用或字段遮蔽时。根本原因常是对象实际类型与引用类型不一致,或方法未被正确绑定。
最容易忽略的点:在父类构造器中调用一个被子类重写的方法,此时子类实例尚未初始化完成,this指向的是正在构建的子类对象,但子类字段仍是默认值(如null、0),导致空指针或逻辑异常——这不是重写失效,而是设计陷阱。
- 确保调用发生在多态上下文中:用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实例,例如
Animal a = new Dog(); a.speak(); - 避免在构造器中调用可能被重写的方法(Effective Java 第17条)
- 确认没有意外使用
super.speak()显式调用父类版本
接口默认方法与抽象类方法重写的冲突处理
当一个类同时继承抽象类并实现接口,且两者都有同签名的默认/非抽象方法时,Java有明确优先级:**类中定义的方法 > 父类中的方法 > 接口中的默认方法**。如果只靠继承和实现无法解决冲突(比如两个接口都提供了同签名默认方法),编译器会强制你重写该方法,否则报错:class inherits unrelated defaults for XXX from types A and B。
- 必须在类中显式提供
public void xxx() { ... }实现,哪怕只是调用其中一个接口的A.super.xxx() - 抽象类中的
abstract方法会被子类实现覆盖,不参与“默认方法冲突”判定 - 接口默认方法不能是
static或private——它们不参与重写机制
@Override就变成了沉默的摆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