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年终奖应据收入水平和扣除情况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高收入者适用单独计税以避免税率跳升,中低收入者合并计税可充分利用6万元免征额及专项附加扣除;须注意临界点避坑、多笔奖金统筹及单位申报差错更正。

如果您在2026年收到年终奖,面对“单独计税”与“合并计税”两种方式,实际到手金额可能相差数千甚至上万元。以下是具体选择方法:
一、单独计税操作路径与适用逻辑
单独计税将年终奖除以12后匹配月度税率表,避免拉高全年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尤其适用于年薪较高、专项附加扣除已基本用尽的纳税人。该方式每人每年仅可使用一次,且仅限于符合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1、确认奖金性质:确保该笔奖金属于《国税发〔2005〕9号》定义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年终加薪、年底双薪;季度奖、半年奖、加班奖等不得适用。
2、核对发放时间:奖金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实际发放,方可计入2026年度享受单独计税政策(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3、单位申报操作: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税款所属月份→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点击“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添加员工信息及金额→点击“税款计算”→核对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完成申报表报送。
4、个人验证方式:打开个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资薪金】→【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勾选「单独计税」→系统自动生成应纳税额。
二、合并计税操作路径与适用逻辑
合并计税将年终奖并入全年工资、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统一按3%-45%超额累进税率计税。该方式有利于中低收入者充分利用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及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尤其当部分月份工资未达5000元起征点或扣除项满额填报时,可能出现退税。
1、判断适用条件:若全年综合所得(含工资、劳务报酬等)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及全部专项附加扣除后仍为负值或接近零,则合并计税更优。
2、单位申报操作:由单位将年终奖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无需单独选择项目,直接在“工资薪金”栏填写合计金额后申报。
3、个人验证方式:在个税APP同一试算界面勾选「并入综合所得」→系统重新归集全年收入与扣除项→生成合并计税结果。
三、临界点规避与金额优化方法
年终奖存在多个税率跳档临界点,微小金额变动将导致税负陡增,需主动避开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等关键阈值。
1、识别跳档风险:例如年终奖为36000元时,适用3%税率,应纳税额为1080元;若为36001元,则适用10%税率,应纳税额跃升至3390.1元,多发1元反多缴税2310.1元。
2、调整发放策略:对临近临界点的奖金,可拆分至不同员工名下,或与次年1月工资合并发放(占用2027年度单独计税名额),但须确保不违反“一人一年仅一次”的限制。
3、会计测算工具:使用单位财务系统或个税APP“试算比价”功能,输入不同奖金金额(如35900元、36000元、36100元),对比各档税额变化,锁定最优发放数值。
四、多笔奖金与跨单位情形处理方法
同一纳税人若从多个来源取得年终奖,需统筹安排唯一一次单独计税机会,其余奖金自动并入综合所得。
1、同单位多笔奖金:若均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发放,可合并为一笔申报单独计税;若分属不同月份,则仅能选择其中一笔适用。
2、跨单位奖金:如同时在A公司领取年终奖、B公司领取项目奖金,需自行判断哪一笔金额更大、适用单独计税更划算,并在个税APP中手动指定该笔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3、自由职业者奖金:无固定雇佣关系者取得的项目类年终奖,仍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建议优先合并计税,以提升退税概率。
五、单位申报差错补救方法
若单位已就某月工资完成申报,后续补充申报年终奖,必须执行更正申报流程,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单独计税资格。
1、暂停原申报: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对应税款所属期→点击【更正申报】→下载原申报表。
2、补充奖金数据:在“综合所得申报”中新增“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行,填入员工信息与金额。
3、重新计算税款:点击“税款计算”,系统自动区分工资与奖金计税逻辑,生成两部分税额。
4、重新报送:完成修改后点击【申报表报送】,确保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表与当月工资薪金申报表同步发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