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经营所得及手续费退付申报截止为2025年3月31日;逾期未申报将加收滞纳金并影响纳税信用。

如果您正在查询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申报截止时间,需注意该年度汇算清缴期已按法定时限结束。以下是该年度汇算清缴时间安排的具体说明:
一、2026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因此,2026年度对应的汇算清缴期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开始前离境的,可在离境前办理。
二、2026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其2026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适用独立申报周期。该类所得的汇算清缴期与综合所得不同,依据现行政策,2026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已并入2025年度统一管理,实际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三、扣缴手续费退付申报期
纳税人完成2026年度个税扣缴义务后,可申请2026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退付。该项业务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2026年度手续费退付申报期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同步,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四、补税与退税操作时效要求
在2026年度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如需补缴税款,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及税款缴纳;如涉及退税,税务机关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退库。未在汇算清缴期内完成申报的,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五、系统关闭与申报通道终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及APP端)针对2026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申报功能,于2025年6月30日24时正式关闭。此后系统不再接受2026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更正或作废操作。确因不可抗力未能按时申报的,需依规提交延期申报申请并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