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法在“交管12123”app处理已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违法,需先确认备案是否生效、违法是否发生在备案后且属简易程序;再通过违法处理模块完成确认、核验与缴款;若提示车主信息未验证,可用短信验证补录;特殊违法须车主与备案人共同至窗口办理。

如果您已成功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但无法在“交管12123”APP中处理该车的交通违法记录,则可能是因备案未生效、违法时间不符合处理条件或操作路径错误所致。以下是具体可行的操作方法:
一、确认备案状态及违法处理资格
备案成功是处理非本人车辆违法的前提,且系统仅允许处理备案日之后发生的、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备案需满足车辆类型、关系选择、审核通过等硬性条件,否则违法列表中不会显示该车。
1、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我的】→【网办进度】,查看【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是否显示“已通过”;
2、返回首页,点击【业务中心】→【违法处理】,检查待处理车辆列表中是否已出现备案车辆;
3、若车辆已列出但无违法记录可处理,点击该车进入详情页,核对每条违法的“发生时间”是否晚于备案通过日期;
4、若存在记分违法,确认该违法是否属于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如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等),系统将自动过滤不支持线上处理的违法类型。
二、通过违法处理模块提交申请
该步骤适用于已完成有效备案且违法符合处理条件的情形。系统将引导用户完成违法确认、信息核验与缴款全流程,全程无需车主到场。
1、在【违法处理】页面,点击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号牌;
2、勾选待处理的违法记录(单次最多可批量选择5条);
3、点击【处理并缴款】,系统自动跳转至违法详情确认页;
4、核对违法时间、地点、行为代码及罚款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处理】;
5、阅读《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勾选“已阅读”,点击【确定】进入缴款页面;
6、选择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或银联)完成缴费,页面显示“处理成功”即完成全部流程。
三、使用短信验证方式补录备案信息
部分用户虽已完成扫码备案,但因车主端未及时更新预留手机号或系统缓存延迟,导致违法处理时提示“车主信息未验证”。此时可通过短信验证方式重新触发车主身份核验,强制刷新备案关联状态。
1、退出当前违法处理流程,返回【业务中心】→【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2、找到已备案车辆,点击右侧【重新验证】按钮(仅限备案状态为“待验证”或“验证异常”时显示);
3、选择【短信验证备案】方式,手动输入该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
4、点击【获取验证码】,等待系统向车主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发送6位数字验证码;
5、将车主提供的验证码填入输入框,点击【验证】;
6、验证通过后,系统自动更新备案状态为“已验证”,2小时内违法处理功能即可恢复可用。
四、线下窗口协同处理特殊违法
对于备案成功但APP仍无法处理的违法情形,如违法发生在备案前、涉及扣留证件、需提供现场证据材料,或系统提示“该违法需车主本人处理”,则必须由车主与备案人共同前往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办理。
1、提前拨打当地交警支队服务电话(如呼和浩特为0471-12123),确认所需材料及预约时段;
2、备齐以下原件:备案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待处理车辆行驶证、备案成功截图或受理编号;
3、双方同时到达指定窗口,由工作人员调取违法记录并人工核验备案关系;
4、在窗口完成违法确认、签字、打印处罚决定书;
5、凭决定书至自助终端或收费窗口缴纳罚款,当场取得《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