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提供五种更正与作废申报方法:一、新电税网页端更正;二、新电税网页端作废;三、自然人电税(扣缴端)个税更正;四、扣缴端批量更正;五、广东省电税专属路径更正。

如果您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税费申报后发现数据有误,需及时修正,避免影响后续纳税信用或税款缴纳。以下是快速完成作废与更正申报的多种方法:
一、通过新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更正申报
该方法适用于已完成申报但尚未缴款或已缴款的所有税种,支持全量数据修改,系统自动校验逻辑关系并生成更正记录。
1、使用数字证书或税务UKey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官网,进入主界面。
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
3、在查询条件栏中,选择税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范围,点击【查询】。
4、在结果列表中找到目标申报表,点击操作列的【更正】按钮。
5、进入更正页面后,仅可编辑表格中带空白框线的单元格(如企业所得税季初/季末从业人数),系统自动锁定不可修改项(如季度平均值)。
6、修改完毕后点击【提交申报】,系统弹出比对提示;若为提示性规则不通过,可点击【核实无误,提交申报】;若为强制性规则不通过,须点击【修改报表】重新核对。
7、连续点击【真】、【实】、【责】、【任】后点击【确定】,完成更正流程。
二、通过新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作废申报
该方法仅适用于申报成功但未扣款且未超申报期限的情形,作废后原申报记录状态变更为“未申报”,可重新填报。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
2、按税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查询对应申报表。
3、在操作列点击【作废】,系统弹出确认提示框。
4、点击【确定】后,页面显示“作废处理中”,需手动点击【获取反馈】刷新状态。
5、反馈显示“作废成功”即生效,申报状态更新为“未申报”;若显示“作废失败”,原申报状态保持不变。
三、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更正个税申报
该方法专用于单位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现错误的情形,支持逐月追溯更正,系统自动导出原始数据备份供核对。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需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
2、点击【综合所得申报】→【4申报表报送】,确认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后,点击【更正申报】。
3、系统自动导出当前有效申报记录至桌面,默认文件名含时间戳,确保可追溯原始数据。
4、点击【1收入及减除填写】,双击需修改人员的对应行进入编辑,仅允许修改本期收入、本期扣除等本期数据;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不可修改,确需调整须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5、完成数据修改后,点击【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更新应补(退)税额。
6、若涉及“减免税额”“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须同步进入【3附表填写】完善对应附表信息。
7、最后点击【4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完成更正。
四、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启动批量更正
当某一期申报更正导致后续属期数据联动异常时,系统强制要求逐月更正,本方法支持从查询入口直接定位并启动多期更正流程。
1、在扣缴端首页点击【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2、输入需更正的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调出历史申报记录。
3、在目标记录右侧点击【启动更正】,阅读弹窗提示后点击【确定】。
4、系统自动跳转至该属期的【更正申报】页面,后续步骤与方法三完全一致。
五、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专属路径更正
广东省纳税人可使用本地化快捷入口,免去多级菜单跳转,提升操作效率,路径适配省内常见税种申报表结构。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申报缴税】→【申报更正】。
3、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具体申报表种类(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消费税申报表等)。
4、输入申报日期,点击【查询】定位目标申报表。
5、点击【更正申报】,进入可编辑表格页,修改指定字段后点击【申报】即完成全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