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药房通用标准为一两=50克,全国多数正规机构依药典执行;部分基层沿用一两≈30克经验法;古籍文献多按一两=31.25克换算;特殊药材则弹性调整为25–40克。

如果您在中药房抓药时看到处方上标注“一两”,但不确定对应现代公制单位的具体克数,则可能是由于古今度量衡差异及不同执行标准导致理解困惑。以下是当前中药房实际采用的一两换算标准及相关依据:
一、现行中药房通用标准:一两 = 50 克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正规中药房和公立医疗机构均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配套技术规范,将中药计量中的“一两”统一定义为50 克。该标准自2010年代起逐步推行,目的在于消除历史差异、提升配方精度、适配电子称重设备,并与西药剂量管理体系衔接。
1、药师在调剂前会校准电子天平,确保显示单位为“克”。
2、处方单上若写“当归一两”,即按50 克称取。
3、药房系统内所有库存管理、入库验收、处方审核模块均以50克/两为默认换算参数。
二、临床常用折算标准:一两 ≈ 30 克
部分基层中医诊所、经验性较强的老药工或沿用传统习惯的医师,在非严格监管场景下仍采用“一两≈30克”的经验换算法。该标准源于明清以来十六进制“一斤=16两=500克”的推算(500÷16≈31.25),再经临床简化取整,便于口诀记忆与手工抓药。
1、查看处方笺右下角是否标注“本方按旧制一两=30克执行”。
2、若遇质地疏松药材(如菊花、桑叶),药师可能主动按30 克计,避免体积过大影响煎煮均匀性。
3、患者自述既往服药剂量时,需主动询问其参照的是哪种换算方式。
三、古籍文献对应标准:一两 = 31.25 克
依据《中国历代度量衡考》及明清官修医籍校勘成果,明代至民国初期通行的“库平两”制中,一斤为596.82克,一斤=16两,故一两精确值为37.30克;而更广泛用于医药的“营造尺·库平制”结合民间流通习惯,普遍采纳“一斤=500克→一两=31.25克”作为古方今译基准值,常见于《伤寒论》《温病条辨》等经典方剂的现代注释本。
1、古籍影印本或学术出版物中出现的剂量,若未特别说明,优先按31.25 克换算。
2、高校中医药教材《方剂学》中附录的剂量对照表,明确列出“古一两=31.25g(以500g/斤计)”。
3、科研项目申报涉及古方复原时,须在方法学部分注明采用此标准并引用《中国药典》2020年版附录XII。
四、特殊药材弹性调整标准:一两 = 25–40 克
针对密度差异极大的中药材,部分中药房实行分类浮动换算。例如矿物类、贝壳类药材沉实致密,同等重量体积小,易过量;花叶类、菌藻类质轻蓬松,同等体积重量低,易不足。因此在保证总药效的前提下,允许在25–40克区间内动态设定“一两”对应值。
1、朱砂、磁石、代赭石等矿物药,一两常按25 克执行。
2、辛夷、密蒙花、蝉蜕等花叶虫类药,一两常按40 克执行。
3、调剂记录单上须手写注明“矿物类减量”或“花类增量”,并由主诊医师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