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先确认新单位是否报送任职信息,再修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为新单位代扣,最后核对原单位离职时间是否准确报送。

如果您已更换工作单位,但个税APP中仍显示原单位信息或专项附加扣除未同步至新单位,则可能是任职受雇信息未更新或申报方式未切换。以下是完成信息更新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核对并确认任职受雇信息
个税APP中的任职受雇信息由扣缴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报送,个人无法自行新增或编辑,需先确认新单位是否已完成信息报送。若未显示新单位,后续修改将无法进行。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右下角【我的】。
2、选择【任职受雇信息】,查看列表中是否存在新工作单位名称及准确的入职时间。
3、如无新单位信息,请立即联系新单位办税人员或财务负责人,确认其是否已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您的人员信息采集并报送任职信息。
二、修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
该操作用于将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从原单位切换至新单位代扣代缴,确保每月预扣税额准确。
1、返回APP首页,在“重点服务推荐”模块点击【我要查询】。
2、选择查询年度(例如【2025】),进入后点击【专项附加扣除】。
3、在填报记录中,逐项点击任一已填报项目(如住房贷款利息),进入填报详情页。
4、点击【修改】,再点击【修改申报方式】。
5、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报,逐月扣)】,在下方“扣缴义务人”选项中选择新工作单位名称。
6、点击【确认修改】,再点击【确认提交】。
7、若新单位名称未出现在下拉列表中,请返回第一步重新核对任职受雇信息。
三、检查并处理原单位信息残留
个税APP不会自动清除已离职单位信息,但系统允许纳税人对历史任职记录进行标注查看。该步骤不涉及主动删除,而是确认状态准确性,避免误选旧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
1、在【我的】-【任职受雇信息】页面,向左滑动每条单位记录,可查看“入职时间”与“离职时间”字段。
2、若原单位“离职时间”为空或错误,需提醒原单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人员信息采集】中为该员工填写准确离职日期并完成报送。
3、原单位完成报送后,个税APP通常于次日自动同步更新状态。
四、单位端同步操作说明(供参考)
新单位需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信息采集后,纳税人才能在个税APP中选择其为扣缴义务人;同时,原单位须及时报送离职信息,防止重复申报或数据冲突。
1、新单位操作路径: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 【人员信息采集】→ 点击【添加】或【导入】→ 录入员工身份证号、姓名、入职时间等 → 保存并报送。
2、原单位操作路径: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 【人员信息采集】→ 找到该员工 → 双击打开 → 在【任职受雇从业信息】中填写【离职日期】→ 保存并报送。
3、单位完成报送后,无需员工手动刷新,个税APP将在24小时内自动更新任职受雇列表及可选扣缴义务人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