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类不支持多继承,仅允许单继承,这是编译期语法限制;接口可多实现并支持default方法,但同名default方法需显式解决冲突;组合优于继承,尤其涉及状态时。

Java类确实不能多继承,编译器会直接报错
当你写 class Duck extends Bird, Animal,JDK 立刻拒绝:编译错误 java: class Duck inherits from both Bird and Animal(实际错误信息常为 java: types Bird and Animal are incompatible 或更直白的 java: duplicate class)。这不是 JVM 运行时限制,而是语法层面的硬性封禁——没有“绕过”这回事。
根本原因不是怕你写错,而是怕歧义无法自动消解:比如 Bird 和 Animal 都定义了 void breathe(),Duck 调用时该走哪份实现?C++ 用虚继承补救,Java 选择一刀切,把问题消灭在编译期。
- 接口可以多实现,类只能单继承——这是 Java 类型系统的基石分界线
- 抽象类也不行:
abstract class A extends X, Y同样非法 - 内部类“模拟多继承”只是障眼法:外部类仍单继承,内部类的父类对它而言是独立作用域,不改变继承拓扑
用 interface + default 方法组合行为最常用也最安全
Java 8 起,interface 支持 default 方法,让“能力复用”真正落地。一个类 implements Flyable, Swimmable,就能天然拥有 takeOff() 和 dive() 的默认实现,无需重复写样板代码。
但要注意:多个接口提供同名 default 方法时,编译器不会帮你选,必须显式解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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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重写该方法,哪怕只转发给某一方:
Flyable.super.takeOff()或Swimmable.super.takeOff() - 不能写
super.takeOff()——编译器不知道你要调谁的 - 如果其中一个是抽象方法(无
default),那它优先级更高,实现类必须提供具体逻辑 -
static方法不参与冲突解析,调用必须带接口名:Flyable.honk()
需要状态或构造逻辑时,组合比继承更可靠
当“能飞”不只是个动作,还涉及翼展、升力系数、燃油余量等私有字段,default 方法就撑不住了。这时候强行塞进接口,等于把状态和行为耦死在契约里。
组合方案是把能力封装成独立类,通过成员变量持有,并由接口定义委托契约:
- 避免
fragile base class problem:父类改个构造参数,所有子类全崩 - 运行时可切换行为:
bird.setBehavior(new JetEngine())比改继承关系快得多 - 符合
Effective Java第16条:“Prefer composition over inheritance” - 测试友好:可 mock
FlyingBehavior,不用动Bird类本身
接口多继承(extends 多个接口)是合法但需警惕默认方法叠加
接口本身支持多继承:interface Duck extends Flyable, Swimmable, Quackable 是完全合法的。但它不是“多重父类”,只是声明合并——所有方法签名被拉平到同一命名空间。
真正的坑在默认方法叠加:
- 若
Flyable和Swimmable都有default void start(),Duck接口必须重写它,否则编译失败 - 子接口重写时,可用
Flyable.super.start()显式调用某一方,也可全新实现 - 这种约束其实是好事:它强迫你在设计层面对“同名能力”的语义做澄清,而不是留到实例类里再猜
真正复杂的地方不在语法,而在于建模时要不要把“能飞”“能游”“能叫”拆成三个接口——这取决于它们是否真的正交、能否独立演化。一旦开始纠结“哪个接口该放哪个方法”,说明你已经踩进领域建模的深水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