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由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准,受限于60%–300%区间;个人扣款=基数×各项个人比例之和,单位部分不从工资扣除;可通过官方平台核查合规性,异常情形需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诉补缴。

如果您刚入职一家单位,发现工资条中出现了五险一金扣款项目,但不清楚具体如何计算、由谁承担、按什么标准扣除,则可能是由于对缴费基数和分项比例缺乏系统了解。以下是关于五险一金扣缴方式与缴纳标准的详细说明:
一、明确五险一金的组成与责任主体
五险一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六项,其中前五项属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住房公积金属政策性住房保障制度,同样具有强制性。所有项目均实行“单位+个人”共同缴纳模式,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单位全额承担,个人不缴费。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部分省市为14%-19%),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10%(含大病保险),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2%,个人缴纳0.2%-1%;
4、工伤保险:单位全额缴纳0.2%-1.9%,个人无需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全额缴纳0.5%-1%,个人无需缴纳;
6、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缴纳比例相同,均为5%-12%,具体比例由单位在政策范围内自主确定。
二、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规则
缴费基数并非直接等于当月工资,而是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且受当地社平工资60%至300%区间限制。若员工月工资低于下限,则按下限基数缴纳;高于上限,则按上限基数缴纳;处于区间内则按实际工资作为基数。
1、以北京市为例,2024年执行标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上限为31884元;
2、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7706元,上限为38532元;
3、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通常参照社保基数,但部分城市允许单独核定,需以当地公积金中心公布为准;
4、新入职员工无上一年度工资数据时,单位可暂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或试用期工资作为初始缴费基数,待年度统一调整时再行核定。
三、计算每月实际扣缴金额的方法
五险一金总扣缴额=个人缴纳五险金额+个人缴纳公积金金额。单位缴纳部分不从工资中扣除,但需同步申报并汇缴至对应机构。计算公式为:个人缴费额=缴费基数×各项个人缴费比例之和。
1、假设某员工在合肥参保,月工资为5000元,当地执行标准为:养老8%、医疗2%、失业0.5%、工伤0%、生育0%、公积金8%,且该基数未超上下限;
2、则其个人每月扣缴总额为:5000×(8%+2%+0.5%+0%+0%+8%)=5000×18.5%=925元;
3、单位同步缴纳部分为:5000×(16%+8%+1.5%+0.5%+1%+8%)=5000×35%=1750元;
4、最终该员工当月实发工资=应发工资-925元(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税(如适用)。
四、确认扣缴是否合规的核查路径
劳动者可通过官方渠道核对单位是否足额、按时完成申报与缴纳,避免漏缴、少缴或基数虚报。重点核查项目包括缴费基数是否与合同约定或实际工资匹配、各险种比例是否符合当地最新政策、增员减员时间是否在入职/离职后30日内完成。
1、下载“皖事通”APP,在首页搜索“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选择查询时段后获取PDF版参保证明;
2、进入“安徽省公积金专区”,点击“公积金账户明细”,查看每月入账金额、单位缴存额与个人缴存额是否一致;
3、登录所在地人社局官网或“掌上12333”APP,使用身份证号绑定后查询各险种缴费状态、历年缴费记录及当前基数;
4、索取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复印件,比对申报基数与工资条列示基数是否一致。
五、处理常见扣缴异常情形的操作方式
若发现工资条显示扣款但社保/公积金系统无缴费记录,或基数明显偏低、险种缺失等情况,应立即启动核实程序。不同异常类型对应不同责任主体与处理路径,需区分对待。
1、单位未在入职30日内办理增员:携带劳动合同、身份证、工资流水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诉,要求补登并补缴;
2、公积金未开户或长期未缴:向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提交书面异议,并同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住房公积金投诉登记表》;
3、缴费基数连续多月低于合同约定工资:调取近12个月工资银行流水,与社保缴费记录逐月比对,形成证据链后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立案申请;
4、生育/工伤保险未缴导致待遇无法申领:凭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向参保地医保中心或工伤科申请待遇补支审核,单位须配合出具情况说明并补缴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