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请假时长计算异常需检查四项设置:一、在管理后台假期管理中设置请假单位为按天或按小时并启用时间刻度;二、在手机端考勤设置中配置启用的默认考勤时间;三、通过排班管理确认员工请假日期存在有效排班;四、提交前预览并核对预计请假时长。

如果您在钉钉考勤系统中提交请假申请,但发现系统计算的请假时长与预期不符,则可能是由于请假单位设置、排班状态或默认考勤时间配置不一致所致。以下是设置与调整钉钉考勤请假时长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设置请假单位(按天/按小时)
请假单位决定员工在提交请假时可选择的时间粒度,直接影响请假起止时间的填写方式和系统自动计算逻辑。选择“按天”时仅能选上午/下午;选择“按小时”则支持精确到分钟的起止时间设定。
1、管理员登录钉钉管理后台,进入【应用管理】→【审批/打卡】→【假期管理】→【设置】。
2、在假期类型列表中,点击需调整的请假类型(如年假、事假)右侧的【编辑】按钮。
3、在编辑页面找到【请假单位】选项,下拉选择“按小时”或“按天”。
4、勾选【启用时间刻度】后,可进一步设置最小请假单位(如0.5小时、1小时)。
5、点击【保存】,该设置即时生效,成员下次提交该类请假时将按新单位显示时间选择控件。
二、配置默认考勤时间
当员工请假日期未加入考勤组或当日无有效排班时,系统将依据默认考勤时间计算请假时长。该时间是跨部门、跨排班缺失场景下的统一计算基准。
1、打开手机端钉钉,进入【工作台】→【考勤打卡】→【设置】→【更多设置】→【假勤审批】→【默认考勤时间】。
2、点击【编辑默认班次】,输入上班时间(如08:30)与下班时间(如17:30)。
3、确认勾选【启用默认考勤时间】,并点击【保存】。
4、该设置对全公司未排班或未入组人员生效,例如员工11月2日有排班(09:00–18:00),11月3日无排班,则11月3日请假时段将按默认班次(08:30–17:30)折算为1天。
三、检查并维护员工排班状态
系统优先采用实际排班数据计算请假时长。若员工在请假日期存在排班记录,系统将严格按该排班的上下班时间核算有效请假时长,而非默认班次。
1、管理员进入【工作台】→【考勤打卡】→【排班管理】→【排班规则】或【手动排班】。
2、搜索目标员工姓名,定位其请假日期所在周的排班详情。
3、确认该日期是否已分配有效班次;如显示“排休”或“未排班”,则对应日期将触发默认考勤时间计算逻辑。
4、如需修正,点击该日期单元格,选择【修改排班】,为其分配标准班次或自定义时段,并保存。
四、验证请假时长计算结果
提交前可预览系统自动计算的请假时长,避免因设置偏差导致审批驳回或薪资核算误差。该预览值由排班状态、请假单位、起止时间三者实时联动生成。
1、员工在手机端钉钉进入【工作台】→【请假】→选择请假类型。
2、填写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系统右侧立即显示“预计请假时长:X.X天”。
3、若显示结果异常(如整日请假显示为0.5天),立即返回检查:当前日期是否排班、请假单位是否为“按小时”、起止时间是否落在排班时段内。
4、调整任一参数后,预览值实时刷新,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