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确认或填报2025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年度内补报并调整后续预扣税,或于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具体路径包括app补填推送至单位、重新触发未推送记录、或汇算阶段新增扣除。

如果您在2025年度未及时完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或填报,导致当月工资预扣税额偏高,仍可在年度内补报并调整后续月份的扣除,也可在次年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以下是具体补申报操作路径:
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补填并提交至扣缴单位
该方式适用于2025年尚未结束、且您尚未向任职受雇单位报送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情形。系统将把新填报信息同步至单位,用于后续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预扣计算。
1、打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使用实名认证账号登录。
2、在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或从“我要办税”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3、选择需补报的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扣除年度必须选定为2025。
4、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佐证材料(如贷款合同、租房备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5、提交后,在“填报记录”中确认状态为“已提交”,再点击“推送至扣缴义务人”。
6、联系所在单位财务或HR,确认其个税扣缴系统已接收到该条扣除信息;若未同步,可请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手动获取。
二、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但未及时推送的补救操作
若您此前已在APP中填报但未点击“推送至扣缴义务人”,或单位未及时下载更新,将导致当月未享受扣除。此时无需重复填报,只需重新触发推送并提醒单位同步即可。
1、进入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填报记录”,找到对应2025年度的已填报记录。
2、点击该记录右侧的“修改”按钮,不更改内容,直接点击右上角“保存”。
3、保存后页面弹出选项,务必勾选“推送至扣缴义务人”并确认。
4、返回“填报记录”,查看该条目状态是否更新为“已推送”。如状态仍为“已保存”,可尝试切换网络后再次操作。
5、立即告知单位经办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点击“下载更新”,确保获取最新数据。
三、年度内未补报,留待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若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完成APP填报与推送,或单位因系统延迟未能在12月工资中应用,您仍可在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2025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并在此阶段补充填报全部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1、2026年3月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进入申报界面后,点击“标准申报”或“简易申报”,系统将自动归集已预扣预缴数据。
3、在“收入和税前扣除”环节,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右侧的“修改”或“新增”按钮。
4、逐项添加2025年度应享未享的扣除项目,系统将根据所填信息重新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5、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选择“申请退税”或“立即缴税”。如产生退税,资金将在审核通过后3–15个工作日内到账。











